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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止暴 讓“愛”回家
時間:2025-06-10 17:06來源:人民法院報責任編輯: 陳言
家庭暴力不僅嚴重威脅被家暴者的人身權益,損害親情關系,還影響著社會的安全穩定。近年來,上海法院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精準把握反家庭暴力工作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立足高質量審判,全力推進機制創新、數字共治、聯防協作等,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筑牢家庭安全港灣。
在第32個“國際家庭日”即將來臨之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與上海市婦女聯合會舉行“筑愛家庭護航未來”維護家庭權益專題活動。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就楊先生家暴小楊一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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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與婦聯、未保辦、居委、街道等單位,就一起家暴糾紛舉行聯席會議。
8小時接力筑牢家暴“隔離墻”
“有個孩子遭受父親家暴,在派出所僵持不下,希望召集各方單位參加聯席會議。”2024年6月16日,這是一個周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徐慧莉接到了區婦聯工作人員的電話,她馬上召集法官及助理前往。
原來是一起嚴重的家暴糾紛。楊先生和曹女士離婚后,兒子小楊由父親楊某撫養。沒想到,楊某對小楊的教育理念越來越極端,認為只有“重磅刺激”才能激發小楊生活與學習的積極性,因此經常對小楊非打即罵。16日凌晨,因為小楊的作業問題,楊先生再次毆打小楊,造成小楊身體多處挫傷。小楊逃到鄰居家求助,最終報了警。
“我管教孩子是嚴厲了點,但撫養權在我這里,今天她媽媽絕對不能帶走孩子!”派出所里,面對拒不退讓的父親和因家暴飽受傷害的孩子,怎么破局?徐慧莉想到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人民法院可以向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的當事人,裁發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等行為。然而,發出一份保護令,需要完整的司法程序保障。保護小楊已經刻不容緩,如何“發令”成為當務之急!
16日12時,浦東新區法院立案庭干警迅速響應,趕往法院立案。15時,主審法官在派出所當場組織聽證,確認家暴事實。16時,主審法官向楊先生口頭宣讀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楊先生對申請人小楊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小楊暫同母親曹女士共同生活。”17時,保護令完成電子送達,小楊和曹女士在民警的護送下順利回家。18時,派出所、婦聯反饋后續平穩情況……8小時緊急接力,為小楊與楊先生筑起一道家暴“隔離墻”。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目的不是懲罰施暴者,而是保護受害者,快捷、高效的裁發是關鍵。”承辦法官張家偉介紹。為此,浦東新區法院暢通內部立、審、執“綠色通道”,確保受理后72小時內,緊急情況下24小時內作出是否制發保護令的裁定。同時,與居委、公安、婦聯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同推進家暴事件的線索發現、證據收集、后續處理等。
據了解,保護令發出后不久,曹女士提起了變更小楊撫養關系的訴訟,并獲得法院支持。目前,曹女士已將小楊帶回老家生活,小楊逐漸從被父親家暴的陰影中走了出來。
家庭教育指導 為不合格父母“補課”
“棍棒式帶娃”,根子在父母的“育兒理念”,制止父母的家暴行為只是“治標”,矯正他們的行為、修復破損的親情關系,才是“治本”。
2024年8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離婚糾紛案。李先生和趙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李,兩人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矛盾頻發,李先生常常以孩子習慣不好、做事拖拉為由打罵小李,趙女士起訴到法院請求離婚,并主張直接撫養兒子小李。
由于小李已滿十周歲,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委托青少年社工征詢其意愿。“爸爸常常打我,我不想見到爸爸,我要跟媽媽生活!”聽到這樣的反饋,承辦法官意識到,在辦理這起離婚案件時,不僅要引導當事人處理好婚姻關系,更要督促父母做合格家長。
為此,普陀區法院向李先生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李先生前往某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接受2個月的家庭教育指導。事務中心同步制定了精細的家庭教育指導計劃,包括每周訪談、親子溝通與情緒管理輔導等,促進化解親子隔閡。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李先生逐步認識到自己不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方式給小李造成的傷害,最終在法院主持下,與趙女士自愿調解離婚,并接納了小李跟隨母親生活的撫養安排。
婚姻結束了,但爸爸媽媽的愛還在。日前,李先生給承辦法官寫來感謝信,感謝法官的工作,并表示“我與孩子已經能夠融洽相處,未來將努力與孩子建立朋友般的關系!”
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然而,實踐中會遇到很多實際問題:哪些案件可以適用指導令?指導令的形式內容是什么?指導令如何執行?
普陀區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夏艷介紹,目前,普陀區法院依托與婦聯、團委等的合作共建,建立了家庭教育“支持—干預”分級指導工作機制,明確了“家事調查、指導計劃、履責承諾、評估報告、跟蹤回訪”等工作流程,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規范化實施。
“本案量身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就是分級指導機制的一次落地實踐,既有效糾正了父親的不當教養方式,也引導母親配合修復親子關系,一攬子化解因離婚衍生的系列矛盾?!毕钠G說。
“司法﹢”發力織密“反家暴網”
2025年5月14日下午,第32個“國際家庭日”即將來臨之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個會議室內,“筑愛家庭護航未來”維護家庭權益專題活動正在如火如荼舉行,上海高院與上海市婦女聯合會在活動中共同簽署《關于加強反家庭暴力聯動協作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發布8個維護家庭權益優秀案例。
“《實施意見》注重四個‘強化’,即強化聯防聯動,實現涉家暴糾紛早發現、快響應、妥處置;強化弱勢保護,及時回應家暴受害者的急難愁盼;強化數字共治,提升反家暴協同治理水平;強化長效善治,促進涉家暴糾紛源頭預防化解?!鄙虾8咴何闯赡耆伺c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王戎說。
王戎介紹,這四個“強化”是從制度框架層面,對反家暴工作中堵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路徑。如,針對家暴案件受害人舉證能力不足問題,明確人民法院可通過調查令、家事調查等機制,加大調查取證力度。再如,針對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問題,提出數字共治、協同治理等建議。
而維護家庭權益優秀案例,則對司法實踐中的新型家暴等問題進行回應。如在其中一個案例中,人民法院簽發人格權侵害禁令,及時制止分手后跟蹤、騷擾、糾纏婦女等不法行為,有效保護了婦女合法權益。
據悉,2023年以來,上海法院大力推進數字法院建設,將反家暴工作與應用場景建設相結合,研發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送達監督預警場景,提示法官在裁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后,除了要向當事人送達文書外,也要及時向屬地派出所、居(村)委員會送達,必要時送達屬地婦聯組織、學校等,保障后續執行的順利開展。
同時,上海法院充分利用市大數據中心等平臺,推出“涉家暴信息溝通共享機制”場景,截至目前向市婦聯推送涉家暴信息400余條,均納入市婦聯“婦女維權驛站”項目。
簽訂協作機制、發布典型案例是提升反家暴工作效能的又一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堅持同向發力,共同推動合作機制落地見效;用好鮮活案例,著力發揮法治引領家庭風尚作用;強化數字共治,做深做實‘抓前端、治未病’?!鄙虾8咴焊痹洪L王光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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