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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海南儋州法院審理一起權益糾紛案
時間:2025-05-23 16:19來源:法治時報責任編輯: 陳言

案件事關村民切身利益,實地審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促進糾紛化解。5月14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東成法庭以巡回審理的方式,將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庭審“搬”到案發地進行公開審理。承辦法官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釋法說理,庭審變成了普法課堂。

5月14日,儋州東成法庭在案涉村莊開庭審理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記者許光偉攝

庭審“搬”到案發地

“這個征地補償款分配方案,我們不認可!”

“方案是大家開會研究,并且是征求大家的意見后制定的!”

“方案沒有公開進行表決,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要去法院告你們!”

這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緣起于儋州市光村鎮某村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的分配問題。

儋州市光村鎮某村10余名村民不服村民小組作出的《關于儋州市某高速公路項目征收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分配方案、收回集體土地統一管理方案征求意見并付諸表決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雙方多次協商未果,10余名村民以村民小組作出的《告知書》未進行公開表決,侵害其合法權益為由,將村民小組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告知書》無效。

儋州市人民法院東成法庭受理案件后,考慮到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事關村民切身利益,且實地審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促進糾紛化解,承辦法官黃何文以巡回審理的方式,將庭審現場“搬”進案發地,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

5月14日上午,審判團隊早早來到儋州市光村鎮某村。審判團隊成員分工合作,有的懸掛國徽,有的拉起橫幅,有的擺放桌椅板凳……很快,一個簡易而又莊嚴的巡回法庭布置完畢。

“儋州市人民法院現在開庭!”9時30分,隨著審判員黃何文敲響法槌,庭審正式開始。該案依法由一名法官及兩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原告、被告的訴辯意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等環節,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考慮到該案涉及基層村民自治內容和村民間的日常相處,合議庭對雙方當事人做了大量細致的調解工作。由于雙方爭議較大,案件事實需進一步核實。該案將擇期宣判。

“家門口”普法接地氣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村小組依法履行民主議定程序、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完善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旁聽群眾認真傾聽并記錄。

承辦法官表示,近年來,東成法庭轄區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時有發生,到案涉村開展巡回審判具有普法意義,有助于釋法明理,減少類案發生,在審理好案件的同時達到了“審理一案、治理一村、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這種將庭審現場‘搬’到‘家門口’的方式非常接地氣,十分有意義,真正把司法服務送到了老百姓身邊。”參加旁聽的村民紛紛表示受益匪淺,對這樣的沉浸式普法活動連連點頭稱贊。

為滿足群眾對訴訟便利的更高需求,東成法庭干警借此巡回審判契機,開展“兩狀”法律宣傳活動,向現場群眾發放民事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宣傳手冊,現場講解如何填寫起訴狀等,指導群眾如何線上獲取相應的示范文本。

將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是儋州市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舉措,是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司法便民的生動實踐。

“巡回審判,既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訴累,又達到以案釋法的目的,有效增強了農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維權意識。”黃何文說,東成法庭將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巡回調解,持續延伸司法觸角,將庭審“搬”到田間地頭、村(居)委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努力做到“哪里有群眾需求,司法的腳步就到哪里”,推動轄區社會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為營造文明和諧的鄉村注入法治正能量。(許光偉 馬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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