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號牌就相當于車輛的身份證
是監督和保護車輛
安全行駛的重要憑證
然而有些駕駛人為了躲避處罰
竟在車牌上動手腳
連日來,每到凌晨4時至6時,一輛白色的東風牌小型新能源汽車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街頭瘋狂違法。民警追蹤調查發現,該車輛在5天內產生高達36條交通違法信息,累計記分超過180多分,罰款5000余元,涉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多項違法行為。究竟是何原因,讓駕駛人有如此“瘋狂”舉動?指揮中心合成作戰值班民警抽絲剝繭,揭開了謎底。
詭異行為引起警覺
8月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指揮中心合成作戰值班民警網上巡查時發現一輛白色新能源汽車在某日凌晨4時至6時之間多次違反交通信號,5天內產生高達36條交通違法信息,累計記分超過180多分,罰款5000余元,涉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多項違法行為,這一不同尋常舉動引起民警警覺。
精準研判鎖定目標
隨即,民警對該車輛進行分析研判,對車輛信息作進一步核查,結果發現違法車輛與登記車輛“大相徑庭”,違法車輛涉嫌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通過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圖像智能識別比對模塊,民警對駕駛人面部和車輛外觀特征進行自動分析,最終成功鎖定了違法車輛號牌的“真實面目”。原來,違法嫌疑人使用改號貼將原車牌其中一個數字“3”改為“5”,而且違法時段幾乎在固定的凌晨4時至6時許,其他行駛時間段內又恢復了原車號牌。
部門聯動快速收網
經進一步調查取證,民警獲取了違法車輛嫌疑人活動區域為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并將工作指令下發至玉泉區交管大隊。2024年8月14日15時,玉泉區交管大隊副大隊長楊浩帶領中隊民輔警迅速行動,于當日15時30分許將違法嫌疑人孫某某在玉泉區某居住小區院內當場查獲,并從車內搜出“作案工具”—改號貼。面對突然而至的交警,孫某某主動交代了違法事實,稱平時跑“黑車”,為趕時間避免交通違法,于是打起了號牌的主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內蒙古實施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依法處以記12分、罰款5000元,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交管支隊依托“情指行”一體化實戰化警務機制,堅持動態預警,精準打擊為目標導向,對各類違法行為發起凌厲攻勢,不斷提高打擊違法行為的主動性和精準性,推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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