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推動構建生態共建、環境保護、協同共治的全方位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大格局,2025年6月5日,在“美麗中國我先行”為主題的第54個“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內蒙古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簽約暨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教育基地——大青山生態修復司法保護區與野生動物救助站揭牌儀式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管理分局舉行。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建平、自治區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牛喜山及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呼和浩特市大青山管理分局、托克托縣人民法院等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出席簽約及揭牌儀式。
活動中,六家單位正式簽署《關于內蒙古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協議就黨建共建、案件咨詢、信息共享、生態修復及法治宣傳等方面協作內容進行了約定,旨在構建高效、順暢、權威的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新格局。在大青山保護區的白石頭溝區域,自治區高院與保護區管理局共同為“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教育基地——大青山生態修復司法保護區”與“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教育基地——野生動物救助站”揭牌。
“大青山生態修復司法保護區”:將以該區為依托,為生態修復執行或替代性修復活動拓展修復場地和項目,并定期開展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巡展,采用“巡回審判+以案釋法”模式,向前來參觀的社會公眾普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知識。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時還將邀請保護區管理機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觀摩庭審,發揮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前端預防作用和各家優勢,形成協同保護格局。
“野生動物救助站”: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教育基地將與林草、公安等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對在野生動物救護、保護區巡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提供法律指導,并協助行政執法機關固定證據,確保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有機銜接。針對救護、執法過程中發現的野生動物保護漏洞、管理薄弱等環節,及時發出司法建議,推動完善野生動物保護監管體系和社區治理機制,并結合救護案例和司法審判實踐,在社區、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講活動,通過巡回審判、以案釋法、發放宣傳資料、組織參觀救護站等方式,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生態保護理念。
大青山保護區是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關鍵組成部分。此次“一區一站”的正式掛牌運行,標志著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從法庭走向山林,實現了司法裁判與生態修復、野生動物保護的深度融合,是司法力量深度參與自然保護區治理、服務保障綠色發展的創新舉措和實體平臺。
生態環境事關民生福祉,綠水青山離不開司法護航。此次的成功簽約及“一區一站”的設立,是踐行“兩山”理念的具體行動,更是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的實際舉措,在搭建起司法與行政執法協同聯動的橋梁同時,將司法保護的前沿陣地延伸至生態保護第一線。各單位將以此次合作為契機,持續深化協作,積極探索建設野生動物救助站、法官在線工作室、司法保護巡回審判、生態修復成長林等更多司法服務項目,共同守護好大青山的生靈草木、萬水千山,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內蒙古、建設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貢獻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