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時有發生。如何在執行過程中既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的不利影響,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成為法院執行工作的重要課題。近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某牧業公司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溢價拍賣成交1405頭奶牛,拍賣價款達1981.6萬元,實現了申請執行人債權兌現、被執行人資產增值、地方黨委政府認可的“多贏”效果。
林甸某大型牧業公司向某農村商業銀行借款500萬元,抵押物為464頭奶牛。牧業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又分別與某苗圃、某草業公司簽訂玉米及青貯買賣合同,價款分別為980萬元及320萬元。牧業公司因經營不善,未能依約償還上述欠款。三名債權人分別起訴至林甸法院要求該牧業公司歸還欠款本息,同時申請對案涉奶牛進行保全。法院審理后支持了各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公司欠我們好幾個月的工資,至今未發。”牧業公司相關人員對法院的調查抵觸情緒較大,也不配合工作。同時,因保全申請人擔心查封的奶牛在牧業公司飼養導致價值貶損,現場要求變更保全措施,雙方對案涉奶牛是變價出售還是異地扣押將奶牛交由申請人飼養,僵持不下。
辦法總比困難多。考慮到保全標的的特殊性,執行局局長馮石亮立即組織執行干警及牧場負責人、保全申請人召開現場協調會,闡述現狀,釋法明理,告知權利義務及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可能會承擔的法律責任,針對案涉奶牛變價出售可能遇到的困難及異地扣押后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研判,努力尋求最優解決方案。
歷時5天,經過3次碰頭會、15次背對背溝通,案件終于出現了轉機。牧業公司表示能夠按照法院的要求配合保全工作,保全申請人同意繼續將所保全的奶牛放在牧業公司飼養,同時按照執行法官的意見留出寬限期,等待市場行情好轉后再做處置。
隨后,執行干警立即對保全標的1405頭奶牛的耳號進行逐一調查核實、清點登記。僅用4天時間就全部完成,跑出了執行“加速度”。
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后,牧業公司因未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某苗圃、某草業公司、某農村商業銀行分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林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通過線上線下查控,林甸法院發現除現有查封的奶牛及一些生產設備外,并無其它可供執行財產。執行法官經與當事人各方多次協調,給出了和解的方向,即用被執行人每月鮮奶銷售款,經核算留存生產經營成本后,用剩余部分分期向申請執行人償還欠款。但此方案用時較長,各申請執行人不同意放棄遲延履行利息,加之飼養的奶牛存在自然淘汰及病亡的風險,以及在牛犢歸屬上意見不一,導致多次商談無果。
為此,林甸法院執行局多次召開執行專業法官會議,從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市場行情、營商環境等多角度分析案情,甚至用上了“思維導圖”。
要素一:被執行人某牧業公司有較強的還款意愿,主觀上希望企業盡快脫困解危。
要素二:奶牛市場出現價格回暖的“市場窗口期”,可能會出現溢價拍賣,有利于盡快處置查封奶牛。
法院告知牧業公司:“從目前情況看,你們還不具備立即還款或分期還款的可能性,一直拖下去,利息會逐漸增加,還款壓力會越來越大,盡快處置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經過多次面對面溝通,最終牧業公司愿意配合法院對案涉奶牛進行評估拍賣。
近期,林甸法院對案涉奶牛進行了網絡司法拍賣,一拍起拍價1812.6萬元,經過134次出價,最終以1981.6萬元成交,超出起拍價169萬元,溢價率9.3%。
案涉奶牛順利拍賣,不僅充分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權益,還最大程度減輕了被執行人的還款壓力,用時7天,1405頭奶牛順利交付。目前,所有案款均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完畢。
在案件執行中,法院干警沒有就案辦案,他們設身處地,積極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協調7個村民委員會將830頭奶牛保留在該牧業公司飼養,幫助企業探尋“重生之路”。
下一步,林甸法院將繼續秉持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積極探索靈活多樣的執行手段,適度采取“放水養魚”式的執行舉措,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涉執企業“造血功能”,充分彰顯執行溫度,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源頭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