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啼燕語,?春和景明。站在鼓山之巔俯瞰榕城大地,只見水清河暢、岸綠景美,水脈與文脈交織相融,一幅水清岸綠、人水和諧的美好畫卷正徐徐展開。這樣“水靈靈”的福州是如何養成的?法治堪稱背后的“隱形功臣”。
近年來,福建福州兩級法院牢記囑托,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閩水綠韻。伴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不斷推進,山清水秀、穩固豐盈的左海之地生機勃勃,吸引更多游客到福州感受山的秀美、水的靈動、海的壯闊。
守護蔚藍:嚴懲修復并舉
福州是一座伴海而生、因海而興、拓海而榮的港口城市。
隨著城市發展和居住需求,近年盜采海砂的現象頻現,嚴重破壞了海洋生態環境。嚴厲打擊非法采礦、非法排放、超標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棄物等破壞海洋環境犯罪,一直是福州兩級法院生態審判的工作重點。
連江法院將審判庭搬到美麗的千年古城——定海灣,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盜采海砂案件
近年來,福州兩級法院在建設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上持續發力,聯合海事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對犯罪多發頻發的海域開展聯合巡查、聯合治理、聯合宣傳等專項行動,實現“行業清源”。連江法院審結的非法采砂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10件依法懲處盜采礦產資源犯罪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入選的案例。
為推進生態環境審判專業化、生態司法修復科學化,近兩年,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閩東北地區法院共同聘請了兩批共111名生態技術調查官,其中海洋、水利方面專家37名,巧借外腦,以“技術砝碼”校準“司法天平”。
連江法院審結全國首例適用海洋碳匯修復生態的非法采礦案
在依法嚴懲的同時,福州兩級法院也做好生態修復的“加法”,持續推進“藍碳”修復路徑探索,全國首創“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模式,用好、用活、用實“藍碳”修復機制,助力實現海上“零碳執法”。
2022年5月,連江法院依法審結全國首例適用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的盜采海砂案件,引導被告人自愿購買碳排放指標600噸。
長樂法院干警在漁船上加掛“海絲藍屏”生態保護公約牌
“連江法院與福建(連江)海洋碳匯交易服務平臺簽訂《連江縣海洋碳匯交易生態司法保護共建協議》,掛牌成立海洋碳匯生態司法保護示范點,在沿海鄉鎮建立海洋生態宣教基地,增強漁民海洋環保意識。”連江法院生態庭庭長張繼訪說。
迎“藍”而上,“碳”路前行。福州兩級法院通過碳匯認購這樣的“小切口”解決生態修復“大問題”,“藍碳”機制從“有名”走向“有實”,逐步形成“藍碳修護”“零碳執法”“紅色涵養”“協同共治”濕地生態修復的福州模式,實現懲罰、修復、教育的“三贏”局面。
守護碧水:強化協同聯動
“一江碧水千秋畫,滿目青山萬代詩。”如今,舟游榕城悠然自得的背后,離不開福州兩級法院的守護之力。
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早在2019年,福州兩級法院就積極響應省委提出的閩東北經濟協作區協調發展戰略,聯合三明、莆田、南平、寧德等閩東北地區法院簽署《關于推進閩東北協同發展區五地法院閩江、敖江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框架意見》,打破行政區域壁壘,通過司法手段實現跨流域保護及高質量綠色發展。
永泰法院聯合多部門對溫泉溪城峰段下林檢測點進行水質取樣檢測
守護江河,行而不輟。2025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如期而至,福州兩級法院以此為契機開展豐富多彩的司法護水活動。
——福州中院、永泰法院聯合當地水利部門、鄉政府開展“攜手共繪水清岸綠,齊心同創生態家園”活動,巡護赤錫水庫,共同見證了赤錫水庫治理成效。
連江法院與縣河長辦、小滄鄉政府一同對敖江流域生態環境情況開展巡護
——連江法院與縣河長辦、小滄鄉政府工作人員一同對敖江流域生態環境情況開展巡護,并針對當前水域資源保護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
——閩清法院聯合縣水利局,在乃裳廣場打造主會場,向過往群眾講解涉水法律法規;普法團隊深入閩清水務公司、梅城鎮社區開展“敲門行動”,打造“廣場主陣地+企業精準宣+社區微治理”三維普法格局。
馬尾法院在羅星社區開展“強化依法治水 共護生命之源”普法宣傳活動
——永泰法院積極推行“水環境質量綜合保險”機制,在全縣水域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工程設立“司法+保險”工作機制,助力水環境質量持續達標,人人都能喝上放心水。
一系列司法舉措精準落地,為江河筑起司法屏障,讓榕城的江河呈現出迷人的瀲滟景色。
守護濕地:創新實施“七個一”
濕地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節氣候、候鳥遷移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是守護水生態環境的綠色屏障。福州擁有1處國家級重要濕地、8處省級重要濕地。為守護珍貴的濕地資源,福州兩級法院積極作為,切實筑牢濕地生態司法防線。
福州兩級法院與市林業局簽署《關于福州市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
2024年4月,福州兩級法院與市林業局簽署《關于福州市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以福州中院濕地生態司法品牌創建為抓手,倉山、馬尾、長樂、福清、閩侯、連江6個基層法院濕地生態司法品牌建設組成篇章,創新實施“七個一”舉措,即發放一份倡議書、設立一個濕地司法保護工作室、建立一個濕地巡回法庭、豎立一處法治宣傳欄、成立一支志愿者隊伍、組建一支“法官+濕地工作人員+生態技術調查官”聯動團隊、制定一套長效機制,匯聚多方合力,打造共同守護濕地的強勁引擎。
閩侯法院在濕地巡回法庭開展巡回審判
為豐富生物多樣性、守護濕地新生命,福州兩級法院依托已設立的閩江河口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基地,聯合公安局、檢察院、林業局等部門定期開展濕地區域內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等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專項行動,加大對珍稀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并帶頭認種認養林木,建立法官生態林區,增添濕地野生動物遷徙棲息覓食之所。同時,主動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濕地養殖戶“退養還濕”政策宣傳,加大養殖“釘子戶”騰退工作的執行力度。
閩清法院聯合縣水利局開展河道濕地巡查活動
福州兩級法院還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在閩江河口濕地博物館增設法治宣傳欄,展示一批福州兩級法院審結的數量巨大、破壞嚴重、影響深遠的涉濕地、野生動物案件審理情況及司法修復情況,讓游客在沉浸式體驗濕地生態系統、觀察珍稀野生動物生活繁殖的同時,接受法治熏陶,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
守護自然保護地:升級司法保護
陽春三月,行走在福州雄江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林海滔滔、流水潺潺,這里擁有“閩江下游最后一個優質水源地”以及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
和黃楮林一樣,福州各地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僅是生物多樣性的基因寶庫,更是福州水系的重要涵養地和補給區,用蒼翠林海涵養著榕城潤澤。
這般生機盎然的生態圖景何以永續長存?答案就藏在一道道生態司法保護屏障中。
閩清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狩獵、非法制造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3月19日,閩清法院巡回法庭在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旁的雄江鎮梅雄村閩江畔,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狩獵、非法制造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將法庭搬到群眾身邊,以鮮活案例敲響生態保護警鐘,吸引70多名村民和游客旁聽。
這場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旁的庭審,用看得見的判決放大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效應,與保護區里全市首家“野生動植物生態司法保護宣教點”等基地核心展示區以及“一江五溪”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工作室等多個法官工作室,組成完善的“水源涵養+物種保護”法治宣教矩陣。
福州兩級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鼓山風景名勝區景區運營管理的糾紛
這僅是福州兩級法院融入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一個生動縮影。
近年來,福州兩級法院主動作為,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特別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司法保護,在辦理案件中將生態價值納入司法考量維度,推動“無訟景區”建設落到實處,為我省國家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保護貢獻了福州司法智慧。
在國家名勝風景區司法保護聯動中心召開司法助力5A級旅游景區創建座談會
近日,福州兩級法院充分依托駐鼓嶺訴非聯動工作站、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巡回點,聯動宜夏村委會、鼓嶺管委會、晉安文體局等成立調解小組,共同開展調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涉鼓山風景名勝區景區運營管理的糾紛。
“該案的實質性化解,有利于完善鼓山風景名勝區生態系統治理,助力鼓山申報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為福州地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的司法保護提供了成功經驗和‘福州樣本’。”福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杰表示。(林珊 陳青 閔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