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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湘橋:堅持“三向發力” 全面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時間:2025-04-12 14:09來源:潮州政法責任編輯: 安羽

潮州市湘橋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緊扣目標,創新舉措,加快推動區、鎮街兩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堅持“三向發力”,轄區各類矛盾糾紛有效化解,發現隱患、排查糾紛的能力顯著增強,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效不斷提升。

精準發力夯基固本

構建“一體化”綜治中樞

堅持全域發力,構建“1+9”區、鎮(街)兩級綜治中心建設矩陣,繪制“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街法治化流程圖,建立“三駐”機制,持續推動綜治中心平臺高效運轉。

一是全域統籌聚合力。對區級綜治中心進行修繕改造,統籌信訪接待中心、訴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檢察服務中心等四中心職能,打造集矛盾糾紛受理登記、辦理分流、調解調處、訪調對接、訴訟引導、法律援助于一體的區級綜治中心。9個鎮街綜治中心提檔由黨(工)委書記任綜治中心主任,標配“六室一廳”推進綜治中心、網格中心、矛盾調處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中心融合,做到資源優勢最大化,專業力量最強化,載體平臺最優化。

二是制度創新提質效。聚焦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這一職能定位,繪制綜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法治化流程圖。在鎮(街)綜治中心,圍繞“五大功能”定位,制定了“首問負責”“中心吹哨、部門報到”“協作配合”“風險研判”“上下聯動”“監督管理”等六大制度,建立“綜治服務事項”和“網格事項”等兩份清單,進一步規范標準,提升效能。

三是協同共治激活力。聚焦矛盾糾紛“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在兩級綜治中心建立政法部門、職能部門、群團組織“常駐、輪駐、隨駐”工作機制,整合多方資源力量落實“中心吹哨、部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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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鎮街綜治中心搭建與住建、人社、婦聯等15個區直職能部門“直通車”工作機制,2024年以來通過“直通車”制度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05宗,實現區直部門和鎮(街)兩級“直聯直通”“快聯快處”,實現“一呼百應一站受理”。

靶向發力提質增效

打造“專業化”解紛體系

在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過程中,注重整合本級優勢資源,建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團隊,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的協調聯動。

一是組建“兩官一師”調解團隊。充分發揮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力量,協助兩級綜治中心調解各類矛盾糾紛。統籌27名辦案經驗豐富、法律專業扎實、綜合業務全面的法官、檢察官,下沉參與鎮街綜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通過提前介入和法治引導,把糾紛化解在訴前,推動矛盾糾紛前端化解。聘請了10名政治過硬、品行端正法學專家“入庫”,依托綜治中心建立專家輪駐“坐診”制度,流動進駐全區各鎮(街)綜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室,有效指導和推動鎮(街)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

二是建立“十大領域”聯調隊伍。根據突出矛盾風險類型,在婚戀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欠資欠薪糾紛、涉法涉訴糾紛等10個領域物色專業調解人才,在住建、婦聯、人社、信訪以及各級調解組織選取經驗豐富的人員組建調解專家庫,形成“調解資源庫”,對接兩級綜治中心助推矛盾糾紛化解,確保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調處。

三是搭建行業性調解隊伍。綜治中心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整合資源打造“行業性”矛盾糾紛調處平臺。針對醫療糾紛專業性強、化解難度大的特點,聯合司法、衛健等部門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獨立第三方介入+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有效破解了醫患糾紛化解難問題。

據統計,2024年以來湘橋區醫調委累計受理醫療糾紛案件50件,調解成功率超過100%。聯合法院、司法等部門與銀行協會、保險協會建立聯動調解機制,快速調處金融類、道交類矛盾糾紛,并通過司法確認或者出具調解書鞏固調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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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發力聚合升級

激活“社會化”治理動能

依托綜治中心“聚能效應”,引導多元發力,延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觸覺,助推矛盾糾紛“一站式”調處。

一是“聯動共建”多元解紛。湘橋法院與太平街道綜治中心聯合成立潮州市湘橋區訴前調解(和解)中心古城文化街區工作站,為旅游行業訴求問題的集中化解提供“一站式”服務。磷溪法庭與磷溪鎮綜治中心、婦聯設立了“和美家事調解室”,進一步探索家事解紛新模式,提升家事調解成效,鐵鋪鎮綜治中心、派出所立足地處城市邊界實際,與澄海區蓮華鎮綜治中心、派出所簽訂跨區域協作聯動協議,共同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

二是“居民議事廳”茶聊“解紛”。各鎮街以各村居茶舍、客棧、村民活動中心等資源為依托,推進建設一批居(村)民議事廳,成為社區糾紛調解、居民議事、法治宣傳的中堅力量,助力打造“秩序良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社會環境,已打造居(村)民議事廳共179個。

三是“鄉村和事老”調解勸和。將各村居為人正直、辦事公道、威信較高的能人挖掘出來,建造一支“鄉村和事佬”隊伍,對不文明現象進行勸導,對矛盾糾紛進行調解,協助黨委、政府妥善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共評選出村(社區)級“鄉村和事佬”共1750名,開展民間糾紛排查化解超過1萬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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