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是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關鍵環節。在2024年全國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強調,“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黑龍江省寧安市人民法院積極踐行這一理念,堅持“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一方面推動先行調解成果“向后延伸”,督促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另一方面推動執行工作“關口前移”,創新推出七預措施,即在送達《民事調解書》時同步送達《預執行提醒告知書》,對拒不履行義務的當事人視情形送達“預查封、預處置、預失信”等預強制措施通知書,給予緩沖期,遞進采取“預執行”“硬強制”“嚴打擊”措施。既減少“案生案”,維護當事人權益,又彰顯司法溫度,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
近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寧安市人民法院駐東京城法庭執行團隊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托“法庭﹢執行”模式,探索“預查封、預處置、預失信、預限高、預拘留、預罰款、預移送拒執”七項預強制措施,構建“警示在先、履行為本”的先“禮”后“兵”執行機制。這一機制通過“立調保審執一庭通辦”全流程訴訟服務,提前告知法律后果,既保持執行威懾力,又為當事人留出主動履行的寬限期,實現“教育懲戒并重、強制和解并行”的效果。
預罰款破僵局:村會計的“信用選擇題”
崔某與李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本是一場尋常的債務糾葛,卻因李某的“失聯”陷入僵局。
寧安市五峰樓村村民李某多次向同村崔某借款,累計拖欠2萬余元,總以無錢為由推脫還款,經寧安法院判決,李某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21,536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李某杳無音訊,仿佛人間蒸發。為破解僵局,東京城法庭召開“審執聯席會”,共商化解辦法。經過該案審判法官提供的線索,駐庭執行法官查明李某名下有3.6畝土地,土地地力補貼或可成為關鍵突破口。如何得知李某名下土地的地力補貼,這便需要五峰樓村村會計王某的協助。
執行法官向王某出具了協助執行通知書,提出讓王某配合調查李某名下土地地力補貼賬戶。在王某出具的證明材料中,卻顯示李某3.6畝土地2025年兩次共計302.16元的地力補貼已打入李某母親的賬戶。執行法官根據該線索,深入核查后發現,李某的母親在銀行并無開戶記錄。
“錢到底去哪了?”面對執行法官的質問,王某先是以“記錯了”敷衍,而后又對李某地力補貼真實賬戶信息從“一問三不知”到不斷提供虛假線索,王某的行為已涉嫌抗拒執行。
寧安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實地走訪案涉土地現場
執行法官嚴肅告知王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現對你采取預罰款措施!若7日內不能如實提供證明,將正式罰款。”這一記法律的警鐘,讓王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預罰款”措施的震懾下,王某不僅如實告知地補錢款去向,還主動提供李某在南方務工的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我就是想幫幫李某,沒想到這樣做,是違法的。”王某說“預罰款”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給他上了一次“普法課”。
執行法官迅速與李某取得聯系,電話告知將對其采取預強制措施,并郵寄《預強制措施告知書》。一紙《預強制措施告知書》讓李某明晰了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后所帶來的法律懲罰,李某深知無法再逃避,主動還款5000元,并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與崔某達成和解協議,案件以和解長期履行的方式圓滿收官。
預失信攻心計:父親為兒前程緊急還款
“之前是我不對,我現在就把錢全還完!”4月28日,被執行人陳某主動給東京城駐庭執行法官鮑偉打來電話,表示愿意主動還清欠款。
原本堅持不還錢的被執行人,怎么突然轉變態度?原來,徐某與陳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寧安法院審理,判決陳某給付徐某7萬余元欠款。派駐法庭執行團隊查詢陳某名下金融賬戶根本沒錢。執行法官多次對陳某進行釋法說理,催促其盡快履行義務,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將對其采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扣就扣唄,反正沒錢!”陳某還款態度消極,拒不配合執行工作。
鮑偉深入了解陳某的家庭狀況后,發現其兒子正值高考沖刺的關鍵時期,且立志報考軍校。鮑偉決定打出“親情牌”,對陳某采取預失信懲戒,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判決義務,并耐心勸解:“一旦正式納入失信名單,孩子政審會受影響,將會與心儀的軍校失之交臂。”
這一番話如重錘般擊中陳某內心,陳某終于意識到法院要動真格了,深知孩子的前程不容有失,當晚,在法院執行措施的震懾下,陳某四處籌措,連夜湊齊7萬元欠款,成功履行判決義務,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預失信’通知是該案成功執結的關鍵。”寧安法院執行局局長楊海鷗介紹道。在執行工作中,寧安法院始終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采取“活封活扣”“設置寬限期”等靈活執行措施,努力將強制執行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積極探索創新,推出“預查封、預處置、預失信、預限高、預拘留、預罰款、預移送拒執”七項預強制措施,這種“警示﹢緩沖”措施既倒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又最大限度地減少強制措施對企業經營、個人信用的負面影響。
預查封顯威力:40頭牛牽出18萬元還款
“法官,我家這些牛有的十天八天就出欄了,能不能別查封?”養殖戶褚某站在牛棚邊,看著法官遞來的《預強制措施告知書》,心急如焚。看到褚某態度從最開始的拒不配合到現在主動“求和”的大轉變,鮑偉覺得這次“預查封”措施發揮了作用。
2025年年初,牛某與褚某一家的30萬元借款糾紛,經寧安法院調解后,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然而,褚某一家并未如期履行,牛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調查發現,褚某一家是東京城鎮小有名氣的養牛戶,名下有40余頭牛和5公頃林地承包經營權,還有口糧田若干以及褚某個人名下抵押房產。后兩項財產處置受限,法院遂對養殖牛和林地采取預查封措施,并明確告知:“私自變賣將構成拒執罪!”
寧安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前往褚某家中牛棚采取預查封措施
褚某站在牛棚邊,看著法官遞來的《預強制措施告知書》,在法律威懾下,褚某一家權衡利弊,變賣部分牛,又四處籌錢,一次性給付申請人18萬元。
“法官,剩下的欠錢咋還?我要把他家的小牛牽走抵債!”家中突遭變故急需用錢的牛某在電話里急匆匆地和執行法官說道。
就余款如何履行,執行法官和牛某一同來到褚某家。“法官,能不能再寬限一些日子!這些牛我養得不容易,現在賣不了好價錢,等年底行情好了、牛長大了,我賣了一定把錢還上!”聽明來意,褚某苦苦哀求。
在交談中,執行法官了解到,因牛價下跌導致褚某欠下不少債務,牛是褚某一家老小唯一的經濟來源。考慮到養牛場內小牛數量較多,將牛即刻變賣,褚某會蒙受損失,為了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推動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執行法官向雙方當事人提議,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對牛進行查封,按照分期給付方式償還剩余欠款。雙方當事人均對此提議表示贊同,達成了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
“七預機制不是簡單的‘以懲代執’,它為被執行人‘劃定紅線、指明出路’,通過法律預警引導社會誠信。”寧安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志琨表示。這一創新舉措,既積極響應張軍院長“要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用好‘活封活扣’措施,完善失信企業信用懲戒與修復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的要求,又傳承“金桂蘭民生審判模式”的司法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