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濰坊安丘法院凌河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農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在法庭的主持下當場履行了返還義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王某從家住青州市的馬某處購買生姜100噸,雙方簽訂了《生姜購銷合同》,對購買生姜的金額、質量等作出約定。合同簽訂后,王某預付了定金20萬元。后王某到馬某處拖運生姜時,雙方因質量問題產生爭議,原定拖運的五車生姜仍有一車未過付,王某的26個貨架也被馬某扣留,王某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李梅第一時間了解基本案情并對相關證據進行審查,考慮到涉案標的物為生鮮易腐商品,價格隨市場行情波動較大,且涉案貨物已另行處理,事實不易查清。為盡快化解矛盾糾紛,李梅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調解。
調解過程中,原告王某認為馬某的大姜出現質量問題,要求返還部分貨款。被告馬某卻表示,王某來拉貨時自己同意降低出售價格,但雙方說好降價后貨物全包,王某卻在裝載過程中剔除60箱大姜,給自身造成較大經濟損失。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調解多次陷入僵局。為了盡快解決糾紛,李梅分別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從法律角度、長期合作等方面耐心的做雙方工作,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經過李梅的耐心調解,原被告雙方各讓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
為真正實現案結事了,調解完成后,李梅又趕往青州,現場清點了被扣貨架的數量。在法官的見證下,被告馬某當場將貨架交付給王某,并退還王某貨款18000元,該起糾紛得以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