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車好好地停在路邊
玻璃被砸了
車里的收音機和蓄電池被盜了
我要報警!
11月9日晚上8點多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信發派出所
接到居民張先生報警后
迅速趕往現場
通過仔細勘察發現
被盜車輛停放周邊沒有視頻監控
且車輛在此已停放四五天
無法確定具體發案時間
民警轉換思路
通過走訪附近工作的環衛工人得知
11月8日白天
汽車玻璃還未損壞
民警初步判定
案發時間可能是8日夜間至9日凌晨
嫌疑人應該有交通工具運輸贓物
民警以案發地為中心
連夜向外擴展排查
經過近4個小時的努力
在距離案發地1公里左右的路口
發現了一輛遮擋著車牌的白色轎車
經過綜合分析
判定這輛汽車應該就是
嫌疑人駕駛的作案車輛
民警深入分析研判
11月10日凌晨四點
確定嫌疑人為黃某
經調查
黃某有多次盜竊前科
作案后第二天便去新疆務工
民警一方面繼續開展相關工作
一方面通過向黃某親屬做工作
敦促黃某投案自首
12月15日
經過民警堅持不懈的努力
違法嫌疑人黃某
終于從新疆返回茌平投案自首
其供述
自己汽車上的收音機損壞了
但不想花錢更換
便起了盜竊的念頭
經過踩點
11月9日凌晨兩點多
將張先生轎車內的收音機和電瓶盜走
安裝在自己汽車上
“逃”避無門,“投”案有路
對于在逃人員
聊城公安
將一追到底
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