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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兒子要結婚、小女兒要上學,父子為房上法庭——北京昌平法官將心比心完美調解再續親情
時間:2024-11-14 14:34來源:北京政法網責任編輯:李鴿

“劉法官,無論如何,他這次必須騰房!”這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昌平法院)法官劉洋洋審理的一起排除妨害糾紛。

當事人是一對父子,兒子小石急切地要求父親老石從房屋搬離。本該血濃于水的親情在法庭上變成劍拔弩張的模樣,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讓父子關系降至如此冰點?

愈演愈烈的“裂痕”

2010年,小石還在上初中,老石和妻子王女士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約定等小石成年之后,老石將房子過戶至小石名下。王女士回到老家,老石繼續留在北京打拼,為了方便兒子上學,老石將其接到北京照顧。

后老石再婚并有了女兒,出于對新家庭的考慮,他遲遲未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小石覺得父親違背了承諾,兩人慢慢有了嫌隙。2018年,小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子完成過戶,但此事在父子倆心里劃下了一道深深的裂痕。

房子過戶一事成了老石與再婚妻子的矛盾導火索,最終兩人離婚。此時,老石的生意資金周轉出現困難,無力購置新房,女兒又到了上學的年紀,遂向小石提出房屋暫時轉移至自己名下,為女兒辦理入學手續,遭到了小石的拒絕。

2024年6月,老石將小石訴至法院,要求在房屋中確認享有居住權,主張房屋為自己和前妻王女士共有。法院經審理認為,老石與小石未就設立居住權簽訂書面合同,也未進行約定。老石關于涉案房屋權屬的主張也無證據佐證和法律依據,遂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父親非但不信守承諾,還把自己告上法庭。庭審當天,小石一氣之下以排除妨害糾紛為由起訴父親,要求其從房屋迅速搬離,這讓千瘡百孔的父子關系裂痕更深、搖搖欲墜。

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劉洋洋見過形形色色的家事糾紛,很多案件的爭議焦點不僅僅是一套房、一份財產如何分割,究其根源,是剪不斷、理還亂的矛盾累積、情感糾葛。

通過梳理卷宗,他發現雙方都有自己的難處:原告小石準備結婚,急需房子進行安家;被告老石和女兒沒有穩定的收入,即將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居住問題是父子倆雙方都繞不開的難題。

算好親情“糊涂賬”

開庭當日,老石走進法庭,頭發略顯凌亂,身上外套皺巴巴的,有著些許窘迫感。小石也眉頭緊蹙,眼中透著一股委屈和憤懣。

面對愈加尖銳的矛盾,一紙判決很難實質性化解矛盾,甚至可能讓親人關系徹底崩裂破碎。情理法相融,突破口往往在于“情”,劉洋洋也是一名孩子的父親,將心比心的溝通或許能解開心結。

“小石要結婚,您一直占著房子也不是個事。”“大兒子要結婚,小女兒要上學,手心手背都是肉啊!”老石現在沒有收入、沒有住處,照顧小女兒確實需要房子。劉洋洋先與老石溝通,了解其并非執意想要涉案房屋,只想解決住房問題。緊接著,他詢問小石能否在房屋為老石設立居住權,但小石認為兩方家庭關系相對獨立,自己也即將建立家庭,共同居住將會有諸多不便。

面對如今現狀,劉洋洋嘗試協商出一個折中的辦法。“小石,你還記得嗎?小時候你父親費了好大的勁兒,才把你接到北京讀書。”聽到這話,小石微微一怔,憤怒的情緒緩和了下來,說:“嗯,我記得。”

“現在他有困難,作為子女也要幫幫他,畢竟你也有贍養父親的義務。”看著小石不說話,劉洋洋趁熱打鐵說出了自己的提議:“既然不合適住在同一屋檐下,你看能否給父親提供租金呢?”小石沉默了片刻,點了點頭。

“爸,您這么多年也不容易,要是不介意租房,我來出錢。”小石對老石說道。“怎么都好,我都答應!”看到兒子態度的轉變,老石爽快地表示不再繼續占有房屋。

久違的父子合照

老石和小石之間的這場糾葛漫長又曲折,從最初的嫌隙、爭執,到后來父子互相起訴,親情在沖擊下變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好在經過調解,多年來的委屈和埋怨在此刻都化作眼中閃爍的淚花。

最終,父子倆達成調解協議。老石在2024年12月1日前從房屋騰退,交付給小石。小石向老石支付6年租金共計60萬元,在老石提供租房合同后支付3萬元,騰退房屋當日支付7萬元,剩余款項自2025年起每年12月1日支付10萬元。“謝謝劉法官,幫我們一家人解開心結。”看到兩人久違地站在一起,劉洋洋提議大家一起合影。

每個案件的背后,都藏著人情冷暖,調解不僅是尋求共識,更是情感修復,需付出十足耐心與努力。唯有以“如我在訴”的理念為當事人排憂解難,才能更好定分止爭,實現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通訊員/劉洋洋 圖/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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