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寒潮已至,初雪悄然飄落,暖氣是家家戶戶取暖必備的物件,近期,一場長達十多年的供暖糾紛,終于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吳楊的努力下化解了。“多年找不出的暖氣漏水問題,終于在今年供暖之前解決了!”
十一年未交供暖費
2012年,張先生搬進了購買的精裝新房。11月集中供暖時,家里客廳和臥室的暖氣片出現漏水現象。張先生立即向供暖公司報修,但供暖公司也未能解決。無奈之下,張先生將漏水部分的暖氣閥門關閉。本以為“簡單粗暴”地關閉閥門就能解決問題,但令張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樓下的鄰居報修反映暖氣溫度不夠。原來,張先生的房屋是頂樓,暖氣閥門的開關不僅影響自家,還關系到整個單元的供暖溫度。一旦關閉閥門,樓下的暖氣溫度就不高。為了樓下鄰居的正常供暖,張先生同意供暖公司再次打開暖氣閥門,并用臉盆、桶來接水。但自家供暖漏水得不到解決,張先生心里憋著怨氣,直接拒絕交納供暖費。
管道多次跑水,矛盾升級
2015年冬天,某日凌晨3點,暖氣管道突然崩裂,滾燙的熱水夾雜管道中的雜物噴涌而出。張先生家中的部分物品被泡壞。雙方的矛盾和對立情緒進一步激化。至此,張先生不僅拒交供暖費,還要求供暖公司賠償房內物品損失。供暖公司認為,事發部分屬于業主屋內需自行維護的設施,不屬于公共部分。供暖公司不負有維修養護的義務,拒絕賠償張先生損失,并要求張先生按照規定繳納供暖費。更令張先生氣憤的是,2017年、2018年又發生了兩次管道跑水事故。最后,張先生只能搬離房屋。十一年里,每次供暖公司找張先生收取供暖費,張先生便要求對方賠償跑水損失。
我正愁找不到他們要損失賠償!
“搬進新房,就沒交供暖費!這里面肯定有其他原因。”吳楊收到起訴書后立馬向被告張先生打電話核實情況。“他們還想找我要供暖費,我還正愁找不到他們賠償損失呢,我要供暖公司賠償我的損失!”張先生在電話那頭激動地訴說了整個過程。第二天,張先生的反訴狀就交到了吳楊手里,要求供暖公司賠償三次暖氣管道跑水造成的家具家電和裝修損失、房屋無法居住造成的租金損失、精神損失共計25萬元。
我不申請鑒定
要找出供暖設施存在的問題,需要專業的鑒定。當吳楊向張先生詢問是否要提出鑒定申請時,張先生當即表示,“我不申請鑒定,沒用,還得往里搭錢,我的損失已經夠多了!”供暖公司也不同意張先生的反訴請求拒絕提起鑒定。為了破解僵局,吳楊找到帶教師傅劉國承法官。在劉法官的建議下,吳楊找到房山區建筑行業商事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成主任,一同前往現場勘驗。吳楊向雙方解釋了調解委員會的職能、專業能力,并詢問是否同意委托進行現場勘驗、評估。雙方都表示同意。
“這么多年了,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希望今天來的專家能幫我們徹底把問題解決了。”張先生第一次露出了笑臉。
成主任在經過認真勘驗、查證后,指出,“房屋最初施工時不符合施工規范,把應該延伸到衛生間下水口的管道安裝在臥室和客廳,這是導致張先生家暖氣管道漏水的根本原因。”同時,他對三次跑水原因也做出了結論,“暖氣閥門老化導致跑水。”
“終于找到癥結了!”聽到成主任的鑒定結論后,張先生激動地說。“原來是這樣,我們也知道問題了!”供暖公司對成主任的意見表示認可。與此同時,對于張先生反訴要求的損失,調解委員會也出具了相應的報告。
為徹底解決后續的供暖問題,吳楊督促供暖公司對暖氣設施進行整改。
十余年糾紛終于畫上了句號
“吳法官,我們已經按照法院的要求對房屋設施整改完畢了。”開庭前吳楊接到了供暖公司打來的電話。之后的供暖問題徹底解決了,而之前的損失、供暖費,雙方爭議不斷。
“供暖公司的供暖服務有問題,我沒有義務繳納供暖費用,而且供暖公司還應賠償我25萬元的損失呢。”
“張先生家中的漏水問題根源不在供暖公司,而是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不規范導致的。三次大的跑水發生在張先生自己的房屋內,屬于張先生負責日常維護修理的范圍,不應由供暖公司負責。”
吳楊將供暖關系、侵權損害進行詳細釋法說理,對雙方進行調解。因雙方多年積怨,就損失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吳楊果斷作出了判決,將雙方的責任、義務、解決問題的方法等進行了詳細論理。
最終,判決張先生給付供暖費5萬元,供暖公司賠償張先生損失9萬元。判決生效后,雙方自動履行完畢各自的義務。一場長達十一年的供暖糾紛畫上了句號。
通訊員郝珠
圖/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