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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讓“檢察護企”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時間:2024-12-10 09:51來源:檢察日報責任編輯: 李鴿

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以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堅持把黨的領導這一政治優勢轉化為履職效能,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四個中心”“兩區”建設,精準對接企業法治需求,通過“四大檢察”綜合履職,充分運用法治力量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助力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準確把握“護”這個關鍵,將“實”貫穿專項行動始終,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涉企案件,優化完善長效護企機制,以數字賦能、高效協同讓“檢察護企”成色更足、底色更亮。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同時,注重依托技術性輔助、穿透式審查、實質性監督方式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加強對企業財產權、數據權益、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持續做實民事糾紛和解,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

在涉企案件辦理實踐中,北京市檢察機關注重發揮數字檢察對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的重要引擎與關鍵變量作用,依托檢察履職從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再到社會治理的方式創新,推動法律監督由淺入深、由案到治,并向引導和疏導端社會治理發力,在助力整治深層次涉企違法犯罪問題,支撐“檢察護企”提質增效上下功夫。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建用“檢察護企”類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40個,識別監督線索9000余條,在懲治銷假銷劣犯罪、“幌子公司”治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真正實現了由個別、偶發、人力監督向全面、系統、智能監督的轉變。

接下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將繼續聚焦營造優質法治化營商環境,立足企業多元司法需求,加大涉企犯罪打擊力度,延伸檢察監督深度,提升法治服務精度,拓展多元共治廣度,釋放“檢察護企”最大效能。

2024年5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走進企業舉辦預防職務犯罪專題講座。

和解后,當事雙方都“輕裝上陣”

“感謝檢察官,公司擺脫訴訟拖累后,經營已經逐漸回歸正軌。”前不久對興達公司(化名)負責人吳某的回訪,讓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劉晨霞非常欣慰。

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劉晨霞(右)和同事一起商量辦理涉企案件。

6年前,張某與興達公司口頭協商,由張某墊資對興達公司廠房進行施工,但未明確具體工程范圍及工程量。建設過程中,興達公司先后向張某支付工程款共195萬元。2021年,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興達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104萬余元。興達公司認為工程款已經支付完畢,并反訴張某要求其賠償工程質量問題帶來的經濟損失57萬余元。訴訟過程中,張某申請司法鑒定以確定其工程款數額,法院依據司法鑒定意見判決興達公司給付張某工程款35萬余元及利息,并駁回了張某和興達公司其他訴訟請求。但興達公司堅持認為,司法鑒定認定的工程范圍與實際不符,工程價款認定存在錯誤,并于2023年8月向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申請監督。

辦案檢察官劉晨霞審查卷宗后發現,該案因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對張某完成的工程量,雙方各執一詞,爭議較大,而當年涉案工程所在地的全部建筑目前已被拆除。“雙方爭議焦點在于工程范圍與工程價款的認定,法院此前的判決也是依據司法鑒定意見作出的。”劉晨霞很快明晰了案件主要卡點。但該案所涉工程客觀上已經無法還原,如何確定孰是孰非呢?

辦案組多次與當事雙方溝通,組織雙方到曾經的工程現場,根據回憶進行勘查和測量,及時固定雙方表述一致的工程范圍,再與鑒定報告逐一比對,最終發現,除了爭議部分,雙方一致認可的工程量與鑒定報告認定的工程量確有出入。此外,辦案組還了解到,當事雙方因訴訟所累,均損失較大。興達公司因項目失敗又深陷訴訟和強制執行困擾,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張某則因遲遲未取得工程款,不能及時向工程隊的農民工發放工資,很是苦惱。而雙方之所以僅口頭約定建設施工事宜,是因為興達公司負責人吳某與張某曾一同在部隊服役,兩個老戰友相互有較深的信任基礎。

“雙方存在和解的基礎和可能,如果通過監督進行再審糾錯,會加大雙方的訴訟成本。”基于這樣的考慮,辦案組認為該案只有力促和解才能達到雙贏、共贏的最佳效果。在辦案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組織雙方溝通的基礎上,當事雙方終于放下對立情緒,達成和解協議,約定除了已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6萬元外,由興達公司再支付張某工程款20萬元。“要不是你們,我們哥倆這么多年的交情恐怕就到頭了。”2023年11月,吳某和張某這兩位花甲老人緊握雙手,感慨萬分地向檢察官致謝。

根據當事人達成的和解協議,辦案組與該案執行法官溝通,促成檢察和解與執行和解順利銜接。在檢察機關監督下,興達公司于2023年12月底支付了約定的工程款,張某也向法院遞交了撤回強制執行申請。今年以來,辦案檢察官對興達公司進行了兩次回訪,跟進執行申請撤回后續進展情況并問需于企,耐心解答相關法律問題,幫助企業“輕裝上陣”健康經營。

“類案示范調解”推動化解行政爭議

“收到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對相關制度進行了完善,使區域法治化營商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升級。”近日,北京市門頭溝區檢察院檢察官葉春樓對一份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

近日,北京市門頭溝區檢察院檢察官接待涉案企業工作人員。

這份檢察建議源于一起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件。12年前,涉案企業近8000平方米的廠房被納入政府征收范圍。兩年后,該企業被騰退并強制拆除,廠房內的電子元器件等設備被運往他處存放。“當時,保管不善導致電子元器件等物品滅失。2012年至2018年,該企業就房屋征收決定、行政拆除行為、行政賠償等提起訴訟十余起。經過法院判決,該企業獲得征收補償款5000余萬元。企業方面認為這筆征收補償款并不能覆蓋其全部物品損失,便再次起訴要求更多賠償。由于當事雙方對損失物品價值爭議較大,案件陷入僵局。”葉春樓介紹。

辦案組分析認為,確定案涉電子元器件的價值,是該案的核心問題,也是辦案工作的重點。為此,辦案組堅持“穿透式”調查核實,借力專家“外腦”夯實關鍵證據。在調取10年前的騰退物品清單及清點錄像,查明庫存物品整體情況后,辦案組專門聘請中國計量科學院相關專家對案涉178類2000余萬個電子元器件逐一識別鑒定,明確案涉物品價值區間;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涉案企業相關年份經營狀況進行審計,了解企業產能和庫存情況。

為實現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門頭溝區檢察院與門頭溝區司法局、房屋征收事務中心聯合組成矛盾化解專班,多次與企業商談,并探索“類案示范調解”說理法,向企業代表開示同類案件判決結果促使企業調整訴求。2024年1月,企業終于同意和解。按照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該企業不僅獲得補償款1980萬元,也徹底擺脫了訴累,迎來新生。

案件辦結,檢察履職沒有止步。門頭溝區檢察院針對該案暴露出的監管漏洞,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完善相關制度,收到積極回應。

腳步不停歇,追贓挽損一億多

“檢察官依法打擊犯罪,展現出精深的專業素養、公正的法治立場和高效的辦案效率,為我司挽回了億元經濟損失。我們要向北京市檢察機關專業高效的工作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近日,一起職務侵占犯罪案件被害企業專門致信感謝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為該院通過追贓挽損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做法點贊。

2024年8月27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對馮某職務侵占案出庭支持公訴。

此案中,馮某利用擔任被害公司服務商與區域運營成長部負責人的職務便利,與唐某、楊某等人共謀,騙取該公司服務商獎勵金共計1.4億余元。2023年4月,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和被害公司負責人第一次面談,對方就表達了對檢察機關的充分信任,明確提出最大的期望是檢察機關能幫企業追回這上億元的損失,但該案追贓挽損的難度非常大。”據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楊林回憶,辦案組查閱案卷后發現,在案證據沒有任何涉案財產的明確線索,且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贓款去向。

“一切犯罪都是留痕的。”辦案組立即聯系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要求盡快扣押馮某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并開展電子數據提取、鑒定工作。鑒定結果顯示,馮某是一個虛擬幣資深玩家,其電腦中有3個日常使用的虛擬幣交易平臺賬戶。楊林據此推測,馮某可能利用虛擬幣轉移贓款,便引導公安機關調取全部涉案銀行流水,同時向虛擬幣交易平臺調取涉案虛擬幣賬戶交易明細,委托相關大數據穿透機構進行流向分析。

盡管馮某已通過境外“混幣”平臺混淆了虛擬幣的來源,但經過穿透分析和認真比對,檢察官還是找到了蛛絲馬跡——馮某的虛擬幣賬戶曾流入大量虛擬幣,且來源于本案同案犯,馮某將虛擬幣賣出得款5000余萬元,并將這些款項轉給其家人或用于購買理財產品。

隨著案情逐漸清晰,檢察機關必須和時間賽跑,盡快采取措施。辦案組聯系公安機關,在一天內將馮某等人的10余個銀行賬戶、理財賬戶、信托賬戶、用涉案款項購買的汽車查封、扣押、凍結,上述財物價值共計4700余萬元,追贓挽損取得階段性成果。

對涉案人員人民幣賬戶的審查已經窮盡,仍有一半以上損失沒有追回。審計報告顯示,馮某有92枚比特幣在電子錢包中,但其拒不交出密鑰。鑒于審查起訴期限即將屆滿,檢察機關于2023年5月12日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7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此后,辦案組堅持追贓挽損不停歇,持續加強認罪認罰從寬教育轉化工作。辦案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徹底打消馮某的僥幸心理,促使其交出92枚比特幣密鑰,將比特幣轉移給被害公司。“這些比特幣價值4200余萬元,加上此前扣押凍結的財物,可以保證被害企業的財產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楊林說。

2024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馮某等7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各并處相應罰金,對其中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各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助力高新技術企業打贏“知產保衛戰”

“檢察院幫我們解決了打擊軟件盜版的維權難題,讓我們能專注于技術研發,對我們這種中小規模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無異于雪中送炭。”近日,北京某科技公司負責人得知侵權人駱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后如釋重負。這場關乎企業發展前途的“知產保衛戰”能夠取得勝利實屬不易,也意義重大。

記者了解到,該公司是一家從中關村科技園豐臺園區成長起來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無線通信領域取得22項專利和40多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然而,該公司良好的發展勢頭卻因軟件被盜版蒙上陰影,盜版產品嚴重侵占該公司服務器資源,給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為揪出這些侵權者,該公司負責人親自上陣化身“買家”,經過數月的潛伏與追蹤,終于鎖定侵犯該公司著作權的犯罪嫌疑人駱某,并向公安機關報案。2024年2月,犯罪嫌疑人駱某被抓獲歸案。

“在這起侵犯著作權案件中,侵權軟件與正版軟件的同一性認定是案件定性的核心問題。”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焦焜介紹,2024年6月,該案移送豐臺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組向北京市檢察院申請適用技術調查官輔助辦理知識產權案件機制,借力“外腦”服務檢察辦案。辦案檢察官對駱某開展針對性訊問,核實其獲取涉案計算機軟件的方式,在確定駱某系通過暴力破解手段獲取涉案軟件后,立即將司法鑒定機構提取到的盜版軟件和正版軟件數據包移交技術調查官進行技術比對。“技術專家對司法鑒定意見中的數據包進行了‘技術翻譯’,給出涉案軟件與被害企業享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構成實質性相似的技術調查意見。”焦焜說。

2024年9月,豐臺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駱某依法提起公訴。同時,為幫助被侵權企業有效維權,該院檢察官走進被害企業,面對面聽取企業負責人的意見建議、維權需求及侵權賠償訴求。經檢察官釋法說理,駱某主動賠償被侵權企業經濟損失,并承諾停止侵權行為。企業權益得到維護,維權成本也降低了。

9月30日,豐臺區法院采納檢察機關對駱某的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

數據“說話”攻破“零口供”案件

“謝謝你們幫企業挽回損失,檢察建議我們也認真學習了,對我們有很大幫助。”近日,一起黑客網絡侵財犯罪案件被害企業在收到終審裁判和檢察建議后,向北京市通州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孫紅楓致電感謝,表示企業將持續加強網絡安全防護,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被害企業是一家話費充值代理公司,這幾年借助數字經濟時代網絡化運營、數據化驅動的賦能作用,經營蒸蒸日上。沒想到竟招來不法黑客覬覦,遭到非法侵入和網絡侵財,嚴重影響了企業安全與發展。”孫紅楓告訴記者,2023年4月,該公司在與客戶對賬過程中發現大量異常訂單,排查發現是有人非法侵入了公司系統,并利用客戶的權限私自進行話費充值,使該公司蒙受直接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被害企業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023年4月底,犯罪嫌疑人石某被抓獲歸案。經查,石某是一名職業黑客,16年前就曾因入侵網吧充值系統、盜竊游戲點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此次作案期間,石某遠程控制設備、跳轉境外IP隱匿真實身份,通過定期清理數據毀滅證據,且到案后拒不承認犯罪事實,給偵查取證工作造成較大阻礙。

“要在有限時間內高質效辦好這起作案手段復雜、關鍵證據缺失的‘零口供’案件,需要我們深化技術賦能,從海量數據中挖掘出有效證據,讓數據開口說話。”孫紅楓介紹,2023年8月,該案進入檢察辦案環節,通州區檢察院第一時間向北京市檢察院申請開展技術性證據專門審查。最終,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抽絲剝繭,在技術和法律的雙重審查之下,檢察機關不僅挖出石某遠程登錄作案服務器,對被害企業設備實施攻擊、控制、充值行為的多條數據痕跡,為有效指控犯罪奠定堅實基礎,同時還發現了石某利用相同手段攻擊其他公司的遺漏犯罪線索。

“上百萬元損失可不是小數目。”為幫助企業盡可能挽回經濟損失,通州區檢察院引導公安機關異地協查、跨省并案辦理,追加認定涉案訂單1萬余筆,依法將犯罪金額追加至200余萬元。2023年11月27日通州區檢察院以石某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2024年6月21日,石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15萬元。石某上訴后,二審法院于2024年9月23日裁定維持原判。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企業管理問題,孫紅楓專門邀請技術專家前往被害企業實地研判網絡安全隱患。結合石某作案過程和專家意見建議,通州區檢察院圍繞技術賦能財務管理、完善技術防護體系等向該公司制發檢察建議,為企業健康發展獻計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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