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敲詐、有償刪帖……一伙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公眾平臺制造、傳播企業(yè)虛假負面信息并進行敲詐勒索違法活動,讓多個受害企業(yè)苦不堪言。
近日,北京晚報記者從北京市檢察院了解到,全市檢察機關嚴厲打擊包括“網暴”傷企在內的涉企刑事犯罪,自今年2月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企刑事案件2717件,追贓挽損金額近14億元,制發(fā)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180余份。
“對方氣焰特別囂張,曾經放話,說就算采用法律手段也不怕,不拿錢來處理的話就繼續(xù)發(fā)帖把企業(yè)搞垮。”談起那段被“網暴”勒索的經歷,經營一家食品公司的吳先生仍氣憤不已。
原來,2022年5月,吳先生偶然發(fā)現某微信公眾號上出現了一篇文章,該文宣稱其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涉嫌傳銷,并被法院凍結資金上億元,文章被多家自媒體轉載。因為文章內容純屬捏造,吳先生在原始文章的末尾找到了發(fā)帖人徐某的聯系方式。不料,對方就等著吳先生“上鉤”:“刪除是可以的,但需要費用,拿50萬。”
吳先生不愿助長對方的囂張氣焰,通過申訴使文章得以刪除,但沒過多久卻又發(fā)現有數十家公眾號也發(fā)布了類似文章。2022年11月,吳先生向徐某發(fā)了律師函,并且以侵害名譽權對徐某提起民事訴訟。
誰料,此舉徹底激怒了對方,關于吳先生企業(yè)的負面信息持續(xù)發(fā)酵,徐某利用自己的人脈關系號召多家自媒體平臺對文章進行轉發(fā)。不良影響之下,吳先生公司的營業(yè)額直線下降。無奈之下,吳先生只好妥協,撤訴后按要求花了10萬元“買稿”,還為徐某在某飯店的會員卡充值了2萬元。
2023年4月,外地警方在辦理孫某某團伙網絡輿情敲詐勒索案件中,發(fā)現了徐某、齊某團伙作案情況,及時將犯罪線索轉移北京公安機關。2023年8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申請批準逮捕。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朝陽區(qū)檢察院經審查發(fā)現,自2020年以來,徐某專門注冊了一家文化發(fā)展公司,運營多個微信公眾號,他和手下員工以發(fā)布相關企業(yè)涉嫌傳銷、詐騙、非法集資等負面信息相威脅,迫使企業(yè)付費刪帖,與此同時,徐某等人還與其他犯罪團伙“合作”,相互轉發(fā)負面文章造勢。有時,為了逃避打擊,徐某等人還會煞有其事地與被害企業(yè)簽訂所謂的廣告合作、危機公關協議,為敲詐勒索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據檢察官介紹,吳先生公司的遭遇并不是獨一家,檢察院最終依法追加多起犯罪事實,經審查,徐某等5人利用網絡發(fā)布負面信息敲詐勒索多家企業(yè),錢款共計80余萬元。
2024年4月19日,朝陽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徐某等5人向法院提起公訴。10月28日,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十一年不等,罰金1.8萬元到11萬元人民幣不等,并責令上述5人將違法所得退賠被害企業(yè)。
北京晚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徐某等人“網暴”傷企案,朝陽區(qū)檢察院還辦理過一起利用網絡暴力侵犯企業(yè)合法權益的案件。這起案件中,受害企業(yè)是一家餐廳,離職員工王某為還賭債,聯合“內鬼”其姐夫張某擺拍了用鍋、肉松盒等盛放食物的容器洗涮拖把、掃把等反映餐廳后廚衛(wèi)生的視頻,之后雇用網絡水軍“曝光”視頻并威脅,“如果不想事情鬧大,就拿500萬元封口費”。
餐廳報警后,王某和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朝陽區(qū)檢察院認為王某和張某偽造視頻并通過網絡水軍進行傳播,影響了餐飲企業(yè)的名譽和形象,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王某、張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罰金2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罰金1萬元。
檢察官表示,不法分子要挾企業(yè)“有償刪帖”是一種典型的“網暴”傷企行為,檢察機關將在深入推進“檢察護企”行動的過程中,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多走進企業(yè),提供應對此類問題的法律建議,切實加強對企業(yè)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