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告了,給我辦手續,我要撤訴!”不久前,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老羅“騰”地站起來,聲音中帶著幾分憤怒與無奈。
“你看你,咋又急了?你先坐下咱們再嘮嘮,要是還不滿意,我再給你辦撤訴行嗎?”豐臺區法院民事審判二庭法官彭宇趕緊起身安撫。
一般來說,原告提出撤訴,要么是因為矛盾糾紛已經解決,要么是原告自動放棄訴訟權利,無論哪種情況,只要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得撤訴的情形,法院應該予以準許。但彭宇為何“攔”這么一下?故事還要從矛盾本身說起。
小糾紛釀成大矛盾
老羅在一場交通事故中腳踝受傷,在醫院進行了手術治療,前后耗時一年有余。老羅認為,自己遲遲沒有恢復是因為醫生在手術后給傷口換藥時手法不當,過度擠壓導致傷口難以愈合,因此他對醫院的治療極為不滿。“我問醫生多久能愈合,醫生都說不清楚,他們就是有問題!”老羅憤憤不平,一紙訴狀把醫院告上了法院。
訴狀中,老羅稱其在北京租房居住,同時租了房子準備用于公司經營。但因腳傷遲遲沒有痊愈,公司不能正常運行,導致他沒有收入,但租房的支出卻有增無減,病痛和經濟壓力讓他感到艱難無比。因此,老羅除了主張醫療費、護理費,還主張了誤工費、房租等損失。
醫療責任糾紛案件專業性極強,絕大多數案件都需要專業鑒定。根據老羅的申請,法院啟動了鑒定程序,但因為情況疑難復雜超出機構鑒定能力,沒有被機構受理。一邊是老羅的維權心切,另一邊是證據缺失,老羅愈發焦急和憤怒,耐心即將消耗殆盡。
“我要撤訴!”
“不能干等了!”彭宇深知醫療糾紛當事人的特殊性,他們本就因為傷痛就醫,后又對醫療不滿引發糾紛,法院是他們最后的“救命稻草”,如果讓他們感受到連最后的“稻草”也抓不住,他們往往容易做出極端行為,從而引發更大的矛盾。調解迫在眉睫。
“傷口不愈合可能是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你看就連鑒定都鑒定不出來,所以很難說就是我們造成的。”第一次調解中,醫院代理人表示。
“不是你們還能是誰?難道是我嗎?”老羅一邊反駁,一邊拿出自己拍攝的傷口照片和與醫生的微信溝通記錄,反復陳述自己當時急于康復的心情,以及對醫生不明確答復的不滿。
彭宇正要進一步做工作,失去耐心的老羅突然就站起來了:“不告了,法官,撤訴辦什么手續,我要撤訴,我要去找醫生!”
“去找醫生?”彭宇心里“咯噔”一下,腦海里閃出新聞上那些傷醫事件。
“你申請撤訴是對我們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見嗎?現在進行的調解基于自愿合法的原則,如果你不愿意調解,我們可以再次啟動鑒定程序,你的案子一定會得到妥善解決。”彭宇沒提出自己的疑問,而是詢問老羅是否是對法院工作不滿,并作了表態。
老羅很意外,他愣了好大一會兒才緩緩坐下,把已經收好的訴訟材料重新拿了出來,情緒也逐漸平復下來:“法官,我對法院沒意見,就是要求案件公開審理,讓人們都來評評理,看看是不是我老羅胡攪蠻纏!”這個訴求合理合法,彭宇當即就應下了,算是“留住了”這個當事人,也暫時“壓下了”他的怒火。
各退一步,案結事了
根據老羅的申請,鑒定工作再次啟動。然而,第二輪、第三輪同樣都沒有鑒定機構應詢出具鑒定意見。“事已至此,這庭硬著頭皮也得開啊!”面對未知的庭審,彭宇不免有些許擔憂。
果然,庭審中,當彭宇再次詢問雙方關于調解的意愿時,雙方均堅持原有訴求和意見,并且言辭激烈,互不相讓,氣氛再次變得劍拔弩張。
彭宇判斷,這樣的對峙只會讓矛盾進一步激化,于是他果斷制止了老羅的過激語言。在完成法庭調查后,他宣布休庭,決定采用“背對背”的調解方式,最后一次試圖打破這個僵局。
“根據法律規定,在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中,患者需要對醫方診療行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目前沒有鑒定意見,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你的全部訴訟請求,選擇訴訟存在風險,另外時間成本也需要考慮。”
經過三次無果的鑒定,基于對彭宇的信任,老羅終于認識到,法院已經窮盡了所有手段,并感受到法官的認真負責和良苦用心。沉思片刻后,他抬起頭對彭宇說:“法官,我看你是在真心幫我,我也想盡快拿到賠償,我同意降低賠償數額。”
老羅的退步讓醫院代理人也有所觸動。“法官,之前我們就同意賠償,但是金額一直談不攏,這個案子法院做了這么多工作,我們也愿意配合,希望能夠盡快化解糾紛。”
終于,在最后一次的庭審中,在彭宇的主持和見證下,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意見。退一步,海闊天空;各退一步,案結事了。
這時,放松下來的彭宇最終也沒問老羅當初撤訴去找醫生是要干什么,他拍了拍老羅的肩膀安慰道:“人這一輩子誰都難免遇到坡坡坎坎,還是要理性處理啊!現在腳傷也好了,官司也了結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希望你的生意越做越大!生意興隆!”
聽著法官的話,老羅鄭重地在筆錄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那一刻,法庭是安靜的,走出糾紛困擾的老羅內心也是平靜的。
《人民法院報》2025年3月23日第1版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