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護生態之美。2022年至2024年,是浙江杭州法院濃墨書寫“青綠”答卷的三年。最高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庫首批入庫參考案例、浙江省首創環境資源技術調查官制度、浙江省首個判決主文里寫明購買碳匯的案件……這些成果背后,是杭州法院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綠色生態的莊嚴承諾。
嚴厲打擊“零容忍”
武強溪濕地是淳安縣千島湖重點濕地。2023年12月5日晚,祝某等人在此處用氣槍獵殺了1只小天鵝,此前,他還伙同他人獵殺過貓頭鷹、華南兔、小麂等,均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淳安法院以犯非法狩獵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罪并罰,判處祝某等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杭州法院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2022年至2024年,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1425件,其中刑事443件、環境公益訴訟177件,民事和行政等10805件。杭州中院審理的某汽車檢測公司訴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一案,支持充分發揮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職能作用,入選最高院發布的依法審理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2022年1月,杭州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正式運行,“三合一”審理環境資源類案件,促進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協同,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索“3+1+1”工作機制,將專業審判力量延伸至環境資源的破產和執行案件。
為做好企業破產過程中的生態環境治理,杭州法院搭建數字化應用平臺“生態e治”,形成了多主體聯動的生態環境治理閉環,在一大批企業破產案件中成功處理危險廢物。未來,杭州法院還將繼續探索數智賦能“生態保護+破產審判”的新模式。
修復性司法“最優解”
環資審判的價值,不在于單純的處罰,更在于通過司法手段保護生態安全。
在審理涉環境資源案件時,杭州法院探索出了“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生態修復+執行監督”的四位一體辦案模式:由相關專家制定修復方案,由行政部門監督修復的及時性和查驗效果,公安、檢察院同步刑事訴訟,法院最后根據修復的效果、認罪認罰的表現等作出判決,判后對生態修復資金的使用及后續修復方案繼續跟蹤回訪,力求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修復。
2024年11月28日,由杭州中院、市司法局、市林水局等多部門共建的杭州市修復性司法實踐基地暨千島湖植物園矯正幫扶點啟用。“旨在實現打擊與修復、懲治與預防并重,司法與行政銜接,普法與宣傳結合,讓‘破壞者’變成‘修復者’,讓‘違法者’變成‘守護人’。”杭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毛煜煥說。
生態保護“大協同”
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復雜性、系統性工程。杭州法院始終踐行整體性、預防性、修復性、協同性生態司法理念,全方位、全領域、全鏈條織密最嚴法治保護網。
三年來,杭州法院持續拓展行政、司法、執法領域協同配合的跨度,與生態環境職能部門、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多次聯合發文,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形成專項銜接工作機制。2024年全國生態日當天,杭州中院、杭州檢察院發布杭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綠皮書,全方位、多維度呈現了杭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情況。
同時,杭州法院還著眼于深化區域司法協作。2022年以來,杭州法院與黃山法院不斷加強聯動,共同簽署了《新安江—千島湖流域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努力形成保護一湖秀水的上下游合力。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且看杭州法院用司法之筆,徐徐繪就“美麗杭州”新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