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十二年來對案件執行的不放棄,你們是真的把我的事當自己的事在辦。”這是申請執行人李某給執行法官說的一句話。近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沉睡了十二年的“終本”舊案。
案情簡介。2013年5月,李某與吳某、何某因一起租賃合同糾紛對簿公堂。該案經法院判決后,被告吳某、何某未主動履行付款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初期,法院窮盡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案件遲遲無法推進。在十二年間,執行法官幾乎窮盡了所有能夠執行的措施和手段,但仍未找到任何有用的線索,案件始終沒有任何進展。
聞令出擊尋真相。正義可能遲到卻從不缺席。2025年初,執行法官認為被執行人已經對該案放松警惕,甚至認為法院已經遺忘此案,此時布控成功概率很大。遂對被執行人實施了公安聯控措施。2025年5月13日晚上23:00,執行法官成功將被執行人何某拘傳至法院。但在執行法官近數小時的釋法說理后,仍以“裝糊涂”“胡攪蠻纏”等方式拒不履行。
當案件進入僵持之際,執行法官調查了被執行人何某的微信、支付寶年流水,發現被執行人何某每年收入近60萬余元,這也證明了何某具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的事實。
舊案執行終了結。執行法官發現上述線索后,認為何某隱匿財產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欲將該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何某慌了,當即撥打電話給親朋好友后,足額履行了本案案款67688元及執行費915元。至此,這起跨越十一年的舊案得以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
誠信多助,失信寡助。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近年來,隱匿財產、轉移資金、銷聲匿跡、抗拒執行等拒執行為屢見不鮮,不少被執行人存在僥幸心理規避執行,企圖讓生效法律文書淪為一紙空文,觸碰法律底線,既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侵蝕社會誠信根基和司法權威,必然迎來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