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24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涉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該案作為貴州全省首例運用“刑事﹢公益”組合拳的案件,成功阻斷非法野生動物貿易鏈條,震懾效果顯著,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盛夏的黔東南州山林,蟬鳴陣陣。村民小海(化名)戴著紅袖章,深一腳淺一腳地穿行在黃平縣某村的密林中。他目光銳利地掃過每一處樹叢,偶爾停下腳步,側耳傾聽——不是尋覓鳥鳴,而是在巡查盜獵者的蛛絲馬跡。
殊不知,四年前他還是這片山林的“索取者”,如今卻成了它的“守護者”。角色的轉變,源于59只畫眉鳥的命運。
圖為民警張貼宣傳海報。
“鳥生意”暗網:從山野到指尖的非法鏈條
2021年初,一條隱秘的交易鏈在黔東南州山區悄然運轉。
“老板,今天有‘好貨’嗎?”小海的微信對話框里,跳出一條消息。屏幕這端,小海迅速回復:“剛收了兩只‘金嗓子’,視頻發你看看。”他熟練地點開手機里的視頻——竹籠里的畫眉鳥驚慌撲騰,羽翼撞得欄桿沙沙作響。
這些被稱作“金嗓子”的畫眉鳥,2021年2月1日起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對小海而言,這不過是“祖輩都在養的尋常鳥兒”。父親突發腦梗后,全家五口人的生計壓在他的肩上。當他在黃平縣花鳥市場發現倒賣畫眉鳥有獲利空間后,便一頭扎進了這門“生意”。
交易通過快遞完成。在黃平縣某快遞網點,業務員楊某對小海抱來的紙箱習以為常。“箱子扎著通氣孔,里面撲騰撲騰響,但他只說寄‘工藝品’。”楊某在公安機關的詢問中承認,“我們沒拆驗,每單照例收12元運費。”
同樣的場景也在凱里市某快遞公司上演。業務員代某按“老客戶”小海的要求,將寄件人姓名偽造成“潘某”“鄒某”,把6只畫眉鳥發往上海。
“畫眉鳥嬌弱,長途運輸死亡率超過三成。”據記者了解,這些被塞進狹小鐵籠的鳥兒,不少都在運輸的顛簸中絕食而亡。2021年6月,三穗縣森林公安局截獲小海寄出的快遞箱,15只畫眉鳥已奄奄一息,經搶救僅3只存活。
圖為畫眉鳥放歸山林。
法庭激辯:誰該為59只畫眉鳥的悲鳴負責?
隨后,黃平縣人民檢察院以指控被告人小海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鎮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1月18日,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我不知道這是犯罪啊。”小海聲音發顫。公訴人當庭出示證據:微信轉賬記錄、43份快遞運單、6張快遞偽冒寄件單……鐵證如山,小海當庭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2000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20996元。
但刑事判決并非終點。2023年9月,黔東南州中院的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再起“硝煙”。這一次,被告席增加了兩家違規寄遞畫眉鳥的快遞公司。
在黔東南州中院第九法庭,審判長吳秀恒敲響法槌時,七人合議庭的審判陣容讓被告席上的小海攥緊了衣角。
庭審中,小海委屈地說:“我因買賣畫眉鳥已經要坐牢了,還被判處罰金、沒收個人所得,現在又冒出一個民事賠償。一個錯誤被罰這么多次,我覺得不公平。”
涉事快遞公司同樣覺得委屈:“鄉下寄鳥很常見,我們真不知道是保護動物,快遞員用掃描儀能看到是活物,但包裝是密封的,無法確定具體是什么。”某快遞公司代理人在法庭抱怨:“作為運輸方承擔責任太大,有失公平。”
另一家快遞公司則表示:“我們公司沒有主觀故意造成本案損失,只是過失。賠償百分之三十的責任過高了,收寄包裹的是下屬分公司,我們總公司對分公司員工收寄畫眉鳥并不知情,責任在攬件員。”
一時間,法庭辯論進入白熱化階段。
圖為野生畫眉鳥。
一紙判決:從“末端裁斷”到“全鏈條打擊”的破壁
“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發布后四個月,你們仍在違規收寄活體畫眉鳥。”公益訴訟起訴人當庭展示2021年2月1日頒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復印件,又指著快遞單質問:“沒有違規寄遞的運輸鏈,非法畫眉鳥交易不可能遍布全國10余省市!國家郵政局發布的《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明確禁止運輸瀕危野生動物,你們公司盡到查驗義務了嗎?快遞公司員工代表的是公司行為,公司的宣傳教育行為不到位,總公司就沒有責任嗎?”
“監管失守即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起訴人的指控擲地有聲。屏幕上隨即投出公安部協查通報:小海的“客戶”遍布河北、浙江、上海等地,最遠的在內蒙古。
霎時,庭審現場變得鴉雀無聲。
法院最終作出判決:根據對畫眉鳥生態價值的鑒定意見,小海對獵捕、購買的10只畫眉鳥,承擔全額生態損失賠償責任共計5萬元,對郵寄售賣的49只畫眉鳥,承擔70%生態損失賠償責任共計17.15萬元;第一家快遞公司對運輸的43只畫眉鳥承擔30%生態損失賠償責任共計6.45萬元;另一家快遞公司對運輸的6只畫眉鳥承擔30%生態損失賠償責任共計9000元。
“傳統生態環境訴訟只追責直接破壞者,但快遞作為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鏈條的關鍵環節,必須承擔相應生態損失賠償責任。”審判長吳秀恒解釋道,兩家快遞公司違法寄遞活體野生動物的行為,客觀上助長了犯罪鏈條的運轉,幫助擴散了畫眉鳥交易的生態損害范圍,判賠30%是違規快遞企業應承擔的生態損失賠償責任,也是對整個快遞物流行業的警示。
護林新生:從賠錢到“賠生態”的躍遷
當22萬余元賠償數額公布時,小海僵在被告席上。
“罰金交了,贓款退了,牢也坐了,怎么還要賠?”小海全家年收入不足3萬元,眼睛里瞬間沒有了生氣。他很快向貴州高院提起上訴,請求法院在實際損失范圍內予以改判。
2024年3月1日,貴州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審理過程中,貴州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茍泰強作為主審法官,多次來到黔東南州小海家庭居住地,向當地村委會、相關村民了解其家庭情況。
“通過實地走訪,我們發現小海作為家里的主要勞動力,肩負養家的重擔。”茍泰強坦言,考慮到小海已經被刑事處罰、家庭經濟困難等情況,案件的判決關系到一個家庭的生計。
從黔東南州回來后,茍泰強多次組織合議庭成員開會討論,怎樣才能兼顧法理情,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又一次翻閱卷宗時,茍泰強發現里面的特殊記錄——小海取保候審期間主動參與過防火巡山。于是,“勞務抵償生態債”讓茍泰強有了新思路。
經二審調解,一份勞務代償協議最終敲定。小海承擔的賠償金額,部分進行分期履行,部分采取勞務代償。2024年至2028年四年間,小海分期賠付4萬元;剩余的18.15萬元,在3年內通過巡山護林代償的方式管護黃平縣某村3800畝山林。
通過勞務代償,小海巡山后每個月有5283元勞務費直接作為賠償金額抵扣,不到3年就“無債一身輕”了。“閑余時間還能種種地補貼家用。”小海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方式。“每月巡山有5283元的勞務費,比種田強。”小海掰著指頭算賬。
更關鍵的是身份轉變——黃平縣林業局給他發放印有國徽的護林證,昔日的“售鳥人”變成了正式的生態衛士。
小海案的背后,是黔中腹地群山間的一場環資審判變革。這份涉及三方的判決書亦給貴州物流業帶來新的變化。
2024年6月,吳秀恒等人回訪涉案快遞網點時,發現快遞站內早已張貼了《黔東南州常見國家重點保護及“三有”野生鳥類》宣傳海報。收貨員在收寄包裹時,可疑包裹必須過檢,他們手持終端新增了“活體報警”功能,錄入“工藝品”等敏感詞將觸發審核,收寄包裹更加規范。
快遞站的改變只是一個縮影。更深遠的變革在制度層面鋪開。
黔東南州委政法委、州中院、州檢察院、州公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郵政管理局等多部門聯合開展打擊整治破壞野生鳥類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在全州花鳥市場、快遞站點等場所張貼《關于嚴厲打擊破壞野生鳥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及野生保護動物圖片,打破信息差,推動野生動物保護認知先行。
“過去,我們只盯著拿槍拿網的盜獵者。刑事審判只對直接獵捕者進行刑事懲處,現在運輸、交易、寄遞環節一個不漏,均承擔生態損失民事責任。”茍泰強告訴記者,此案將快遞企業納入環境公益訴訟被告,采用“貨幣賠償﹢勞務代償”雙軌責任承擔機制,創新“刑事﹢民事”雙重責任追究,打破了“只追直接侵害人”傳統,破解“企業賠得起、個人賠不動”困局,實現了從懲治到修復的全流程覆蓋。
2022年以來,貴州法院全鏈條打擊環境資源違法犯罪775起,涉及盜伐濫伐林木、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環境污染等違法犯罪。茍泰強表示,如今,司法利刃貫穿全鏈——前端獵捕者、中端運輸者、末端銷售者,這才是真正的“全鏈條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