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客戶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中國檢察的“時代之問”
時間:2021-01-06 12:56來源:責任編輯:

編者按

為迎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第十五次檢察工作會議的召開,系統展示五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決策部署的檢察實踐,從今天起推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十三五檢察印記”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格局之問:檢察事業應當實現什么樣的發展?——“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理念構建起“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全新法律監督格局

?路徑之問:監督與辦案怎樣做到辯證統一?——圍繞“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樹立一系列監督辦案新理念

?境界之問:檢察人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以“勇于承擔第一責任”的境界強化求極致的工作理念

?擔當之問:人民檢察院如何為人民擔當?——以“三個自覺”理念為黨的事業擔當、為民擔當、為檢察履職擔當,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追夢人”。

這個冬天有點冷。除了物理意義上的氣溫驟降,溫度之低更甚于往年冬日之外,仍在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也讓人們有些堵心。

這個冬天又不太冷。因為千千萬萬人的堅守和擔當,中國率先控制住新冠肺炎疫情,率先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實現正增長。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新年賀詞所說:“平凡鑄就偉大,英雄來自人民。每個人都了不起!”

的確,平凡堅守的每個人都了不起!無論是抗疫時期還是歲月靜好的平常日子,正是每個平凡人以“我在”的狀態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讓眾多的人感受到“小確幸”,即便身處寒冷中也能感受到溫暖。這樣的溫暖,曾經“很受傷”的谷女士在這個冬日里也感受到了——

杭州余杭的谷女士不曾料到,自己僅僅因為取快遞,就被人偷拍,還被惡意編造“出軌”信息在網上傳播,遭遇“社會性死亡”。谷女士向當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希望依法懲處誹謗行為。檢察機關主動履職,和當地司法機關一道,將該案由自訴“升格”為公訴。2020年12月26日,得知司法機關的這一決定后,谷女士當天就在微博平臺@當地公安、法院和檢察院,表達感謝。

圖片

從行政拘留處罰到刑事自訴,再到作為公訴案件立案,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澎湃新聞發表評論稱:“從自訴到公訴,這既是響應民法典人格權保護的新要求,也是司法機關對既有刑法條款的創新應用。”

司法機關的積極作為贏得許多“圍觀”的網友點贊,一位網友評論:“對法定自訴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立案追訴,體現了法治自覺。新時代,網絡社會,誹謗犯罪成本必須加大,公民維權成本必須降低。點贊公安、點贊檢察!”

此案也引起法學界的高度關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發文稱:對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主動作為,當事人也有權向檢察機關請求公訴,理應成為完善自訴制度的新的增長點。

創新應用刑法條款,將自訴升級為公訴;“喚醒”正當防衛制度,彰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創新檢察履職方式,巡回檢察顯示威力……不難發現,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檢察機關在主動擔當作為方面有一系列“大動作”。這些“大動作”背后的邏輯和動因是什么?——一切皆因檢察理念的轉變。

新時代,在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檢察理念發生了哪些變化?這些理念指引檢察機關呈現出怎樣的新氣象?一切得從2018年春天的那道“檢察思考題”說起。

1

格局之問:檢察事業應當實現什么樣的發展?

“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理念構建起“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全新法律監督新格局

起2020年的流行語,很多人大概會想起“內卷”一詞。

“內卷”,本意是指人類社會在一個發展階段達到某種確定的形式后,停滯不前或無法轉化為另一種高級模式的現象。網絡語境下的“內卷”,更多地表達一種消耗精力的死循環。檢察事業如何避免“內卷”,實現創新發展?這是每個時代的檢察人都面臨的思考題。

在共和國的檢察史進程中,2018年的春天無疑是一個嶄新的起點。回放歷史影像不難發現,新時代新坐標,讓檢察機關面臨極大考驗:

時代坐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這些新要求必然會在司法領域、檢察環節體現。

法治坐標——全面依法治國繼續深入推進,對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檢察職責、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提出更高要求。

改革坐標——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雙重疊加,使檢察機關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情況。

那么,置身于轉型期的檢察機關應當如何作為、實現什么樣的發展,才能緊跟時代步伐,為人民群眾和社會發展提供更實更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這樣的“檢察思考題”,考驗著剛剛履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一屆黨組的智慧。

2018年3月,全國兩會結束之后,最高檢黨組審時度勢提出“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工作要求。但面對一系列挑戰,檢察事業如何謀?怎么強?

“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檢察機關做到了講政治、顧大局,堅決擁護、全力支持配合改革,順利完成了轉隸。但確實有的同志有失落和迷茫的心理,認為沒有查辦職務犯罪這個‘大殺器’,法律監督再也‘硬’不起來了。”針對一些檢察人員在反貪反瀆轉隸后“存在感不強”的擔憂,最高檢黨組一直在思考應對之策。

這樣的擔憂,凸顯的是檢察工作面臨的一個由來已久卻又始終未能解決的問題——一段時間以來,檢察機關的人員力量、工作重心集中在反貪、反瀆部門,形成檢察工作“不平衡”發展,特別是刑事檢察與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不平衡發展,嚴重制約了法律監督職能的全面發揮。這一點,僅從當時的最高檢機構設置上便可見一斑: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共有130多個編制,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都擠壓在民事行政檢察廳一個部門,僅有30多個編制。由于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的“弱勢”地位,相關領域的司法辦案自然也強不起來。有人戲稱檢察機關是“不完全檢察”“不完整辦案”。

顯然,這樣的“不完全檢察”既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面性要求,也不能適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檢察產品的全方位需求。

一定要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在檢察領域,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全方位的需求!

問題在哪里,出路就在哪里。最高檢黨組化轉隸為轉機,提出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的理念,決心以內設機構改革為突破口,構建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適應檢察權運行規律、適應全面依法治國需要的法律監督新格局。

理念一旦清晰,嶄新局面便勢如破竹——

圖片

2019年1月3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改革內設機構,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2019年1月3日,最高檢“十大檢察廳”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向中外媒體亮相,檢察機關“四大檢察”法律監督新格局和“十大業務”板塊確立;同年3月15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首次明確寫進全國人大決議;一個多月后,新修訂的檢察官法也從立法上明確了“四大檢察”職能;同年底,省以下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改革承載著社會各界對法律監督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的熱切期盼,承載著廣大檢察人員對檢察事業再創輝煌的時代擔當。”對這場構建法律監督新格局的改革,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如是評價。

此后數年,這樣的判斷得到了印證:全新的法律監督新格局如同大推力發動機,驅動“四大檢察”“十大業務”高速運轉,“檢察生產力”得以充分釋放。在這一過程中,檢察事業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的理念愈加清晰。而在這一理念引領下的檢察事業實現了如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所說的“五個重”:“觀念重塑、職能重構、組織重建、士氣重振、局面重開!”

2

路徑之問:監督與辦案怎樣做到辯證統一?

圍繞“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樹立一系列監督辦案新理念

件中有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案件中有民心民生民利。

對于檢察機關而言,辦案既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基本手段,也是彰顯法律監督效果的重要途徑。

曾幾何時,社會上、學術界一度有質疑檢察機關職能定位的聲音,即使在檢察機關內部,也有少數人在檢察權、監督權、司法權的具體概念上糾纏不清。對這樣的聲音和傾向,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如何看待?

“毋庸置疑,檢察機關是我們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不能因為有少數人質疑就去‘打嘴仗’,而是要理直氣壯堅持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怎樣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落到實處?兩個字:辦案!”就辦案與監督的辯證關系,最高檢黨組提出了“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理念,并進一步指出:“辦案是硬道理!無論是監督權、檢察權還是司法權,最終都得落實到辦案上。‘四大檢察’要實現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同樣離不開辦案。案件辦不好,最終什么都落實不了!”

對“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的精髓,一位基層院檢察官有著通俗的詮釋:離開辦案講監督,越講越糊涂;圍繞辦案講監督,越講越清楚。

檢察監督辦案應當追求怎樣的效果?人們或可從檢察機關近年來辦理的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中看到檢察機關的良苦用心。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江蘇昆山“龍哥”案、福建趙宇案、河北淶源反殺案、浙江盛春平案、云南唐雪案等正當防衛案讓一度處于“沉睡”狀態的正當防衛制度被“喚醒”,既體現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司法理念,也體現出檢察官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既要追訴犯罪,也要保護無辜。

一位長年從事刑事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坦言,“一個時期以來,檢察機關只被看作犯罪追訴人和懲治者。不少檢察人員往往也認同這樣的‘標簽’,重打擊輕保護。”

顯然,這樣陳舊的理念已經嚴重束縛了司法辦案工作,容易導致司法不公。基于此,最高檢黨組提出要按照檢察官法等法律的要求,強化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既做犯罪的追訴者,也做無辜的保護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

不難發現,時至今日,圍繞“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形成的一系列檢察監督辦案新理念,正不斷刷新人們對檢察機關的認知——

在“雙贏多贏共贏”理念指引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不以訴訟為目的,很多時候訴前檢察建議便促進了問題的解決,實現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人民群眾“皆大歡喜”的目標。

在“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理念指引下,檢察機關堅持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將天理、國法、人情融為一體,既遵循“文本法”,又遵循“內心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3

境界之問:檢察人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以“勇于承擔第一責任”的境界強化求極致的工作理念

不清則無以見道,志不確則無以立功。

數百年前,一位叫顧炎武的先賢提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觀念。

數年前,我國臺灣忠信高級工商學校校長高震東在演講時說:“天下興亡,我有責任。”

不久前,山東省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婁鳳才撰寫的《檢察機關是刑事錯案的第一責任人》一文一經刊發便引發廣泛討論。對“第一責任”爭論的焦點在于:檢察機關的權力和責任是否匹配?有觀點認為,檢察機關位高而權不重,難以擔得起“第一責任”。即使檢察機關內部,也有人認為這是“給自己找事,把屎盆子往自己腦袋上扣。”但更多的人從擔當精神、自我加壓等角度看出這一提法對倒逼司法機關強化自身責任、形成司法合力的正向引導和促進作用。

討論持續幾天后,最高檢官方媒體發出《檢察人要勇于承擔第一責任》的評論文章,被視為最高檢對“第一責任”的認同。從“匹夫有責”到“我有責任”,再到“勇于承擔第一責任”,傳遞的是什么樣的檢察理念?

在最高檢領導看來,提出第一責任,不是糾結于權力與責任的匹配問題,更多的是自我反思、自我加壓的一種情懷、一種境界。以刑事檢察工作為例,作為指控、證明刑事犯罪的主導者,檢察機關不僅僅是刑事司法訴訟鏈條中的重要一環,更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有監督與辦案的雙重糾錯、防錯職責。只有認識到檢察辦案環節對當事人、對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以第一責任人的態度求極致地做好各項檢察辦案工作,才是真正地以人民為中心。強調“我有責任”和“第一責任”,其實質就是用責任倒逼檢察機關樹立求極致的工作理念。

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副檢察長詹曉紅看來,不僅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也要有“第一責任”的境界和情懷:“有了‘第一責任’意識,就會嚴格把關,嚴格依法辦案,更加注重‘三個效果’的統一,以求極致的態度辦好每一個案件。”

長期關注司法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廣東凱揚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波對此深表認同:“不僅是檢察官,如果每一個司法官、每一個法律共同體都能把自己看作是案件質量的第一責任人,都以‘第一責任’求極致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司法領域的公平正義就更容易實現。”

在河南省信陽市流傳著的“一條河流的勝訴”的故事或可視為檢察機關辦案求極致的生動詮釋——

塔沙河是淮河上游重要支流。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在塔沙河上采砂過度,曾經清澈的塔沙河變得渾濁不堪。信陽檢察機關在依法打擊非法采礦刑事犯罪的同時,及時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促使被告修復生態環境。因為生態修復取得良好成效,信陽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丁書峰稱“這是一條河流的勝訴”。但“勝訴”之后,信陽市檢察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舉一反三,助推生態環境修復。僅2020年,在檢察力量的推動下,信陽市挽回、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99.65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11處,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面積42.5畝。

圖片

圖片

庭審現場

4

擔當之問:人民檢察院如何為人民擔當?

以“三個自覺”理念為黨的事業擔當、為民擔當、為檢察履職擔當,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追夢人”

古風流在擔當,萬里功名須躬行。

歲末年初,一部人物關系復雜、劇情扣人心弦的電視劇《巡回檢察組》熱播,收視率遠超同期劇。

圖片

與幾年前《人民的名義》走紅不一樣的是,彼時,檢察機關的反貪、反瀆職能轉隸還沒有完成,《人民的名義》借了反貪的“光”,而《巡回檢察組》借的“光”則是一項全新的檢察履職方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巡回檢察從無到有,并寫進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只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滾動的石頭不長青苔。長期以來,實行以派駐為主的檢察監督方式,盡管在對監管場所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等的同步監督和日常監督方面發揮了良好的作用,但這一方式同時也存在人員相對固化等問題,影響監督質效。為適應新時代需要,最高檢在2018年5月部署開展了檢察機關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巡回檢察的優勢在于可提高監督敏感度,從而有效避免檢察人員因熟生腐、因熟生懶等問題。

巡回檢察試點之后,很快展現成效——由于機動性和靈活性強,能夠及時發現和糾正實踐中出現的“紙面服刑”等問題,同時更加注重對被監管人合法權益保障的監督,監督監獄、看守所等對被監管人的教育改造,促其成為守法公民。也正因為如此,僅僅5個月之后,修改后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就從立法上明確了檢察機關可以對監獄、看守所等場所實行派駐檢察和巡回檢察。不少專業人士認為,巡回檢察是檢察方式的重大變革,也是檢察理念的一次革新。

一粒沙里見世界。細數近年來最高檢黨組心心念念的重點工作,和巡回檢察一樣,許多都是主動作為、具有開創性的工作——

沒完沒了地抓“一號檢察建議”,為未成年人保護構筑起堅實防線;

主動公布檢察業務辦案數據,為社會治理提供“法治天氣預報”;

用真情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建立“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防止程序空轉,讓當事人對司法辦案程序感覺“友好”;

在“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中推行檢察公開聽證,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這些擔當和作為,也被外界視為踐行“三個自覺”的生動實踐。

何謂“三個自覺”?這是最高檢黨組在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逐步形成的理念。簡而言之,就是黨章有要求、中央有部署、法律有規定、最高檢早已明確的各項工作安排,不需要一再強調和反復部署,就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抓好抓實。

擔當也好,自覺也好,若沒有扎實的履職能力,如何為黨的事業擔當、為民擔當、為檢察履職擔當?“三個自覺”也只能是水中月鏡中花。為避免推著干、等著看的“無為主義”,在強化檢察人擔當意識的同時,最高檢下大力氣提升隊伍能力素質——

以檢察人員業績考評為抓手,營造干事創業、風清氣正的良好工作氛圍,倒逼檢察人員能力素質提升;

抓基層強基礎,采取一攬子舉措配強基層檢察院“一把手”,把為黨分憂、為民服務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落實在基層;

抓好“三個規定”填報,抓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檢察隊伍……

詩人有云:永不沉睡的良心,不斷鞭笞著人們。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檢察院的初心使命,也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覺行動,更是檢察履職孜孜以求的目標。但正如最高檢黨組強調的那樣,必須清醒地看到,進入新時代新的發展階段,面對黨中央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檢察履職還有不小差距。

不念過往,不畏將來。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坐標上,2021年注定是不尋常的一年——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這一年,中國共產黨將迎來百年華誕。檢察機關應當如何作為,為黨的百年華誕獻上“厚禮”?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堅持“三個自覺”的檢察人,必將努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檢察產品,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追夢人”。


相關報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主辦

Copyright 2015 www.www.xj09915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 14028866 號-1 中國長安網 ? 2017版權所有